长沙开辟为商埠
岳州开辟以后,帝国主义列强并未感到满足,他们力图进一步深入湖南内地,将省城长沙开为商埠。1903年底,根据《中英续议通商行船条约》(1902年9月)及《中日通商行船续约》(1903年10月)两个不平等条约中有关开长沙为商埠的条款规定,湖南巡抚赵尔巽电咨外务部饬总税务司转饬岳州税务司夏立士来长沙拟订章程,履勘租界界址,并立即着手建造码头、修筑道路等工程。1904年7月1日,长沙正式实行“开埠”。通商租界先定于北门外,后改至西门外。夏立士任税务司,盐法道朱延熙兼海关道。长沙开埠后,日本遂于长沙设领事馆和日本邮便局,大力向湖南倾销商品,英、德、美等国亦以“利益均沾”为由仿而效之。列强对湖南的经济掠夺进一步加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