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长江大辞典︱凡例 凡例 一、本辞典以长江流域为收词范围。 分综合、自然地理、行政区划、水利水电、航运交通、流域经济开发、科教图博、文物名胜、名土特产、企业十大类,大类下分列若干小类。 共收词目7367条。 二、选收词目干支流兼顾,以干流为主;现实与历史兼顾,以现实为主;经济与社会兼顾,以经济为主。 三、词目及正文,按类别排列。 书末另有资料附录。 四、按分类立目,同 一词目在两个分类中出现的,释文内容各有侧重。 五、学术问题凡有定论的,按定论介绍,尚有争议的则采取诸说并存,或以一说为主,兼及其他。 六、纪元一般用公元。 清代以前用皇帝年号,夹注公元年代。 七、字体以《简化字总表》中简化字和《第一批异体字整理》中选用字为准。 计量单位一般采用公制。 八、本书资料一般截止于1994年年底,个别例外。 九、书末附有按笔顺排列的检索表,便利读者检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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