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炉压力容器综合保险
由甘肃省人保公司设计。凡是国家机关、全民、集体企事业单位所有的,符合《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规定的锅炉、压力容器均可投保本保险。在保险期内,由于使用安装错误、调试不当,持有操作合格证的操作人员操作失误, 以及缺乏经验或技术不良、疏忽、过失、恶意行为(法人的故意行为或唆使除外);锅炉缺水、过烧、压力容器超温、超压、充装过量;物理性、化学性爆裂造成的锅炉、压力容器的损坏;以及被保险的操作人员, 在工作岗位上因意外事故致残、致死的,保险人负责赔偿。甘肃省人保公司于1992年起开办此项保险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