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运输企业营运资金
铁路运输企业的铁路固定资金和铁路流动资金的总称。铁路固定资金是用于线路、机车、车辆、桥梁、通信线路、通信信号设备、房屋、建筑物及机械动力设备等各类固定资产方面的资金。铁路企业固定资产一般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 单位资产价值在800元以上,使用年限在1年以上。铁路运输企业的货运车辆由铁道部统一管理,其余固定资金实行铁路局、铁路分局、站段三级核算管理。铁路固定资金管理工作包括: 正确核定固定资产需要量,保证运输生产顺利进行; 管好用好固定资产,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率; 正确计算折旧,保证固定资产更新的资金来源; 进行固定资金分析,提高固定资金的经济效果。铁路流动资金是用于材料、燃料、机车车辆配件、低值易耗品、运营周转金、银行存款等流动资产方面的资金。铁路运输企业的流动资金实行铁路局、分局、站段三级核算和管理。铁路企业在营运过程中消耗的流动资金,通过运输收入结算后分配拨付补偿,一般采用按计划拨付的方法。铁路流动资金的管理工作包括: 制定合理的流动资金定额; 实行流动资金分口管理; 控制运营支出; 检查分析流动资金的使用状况,加速流动资金周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