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运输企业利润
铁路运输企业在一定时期内通过运输业务活动所实现的最终财务成果。包括营运利润、工附业利润和营业外收支净额。营运利润是铁路运输企业利润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计算公式为:

铁路运输企业实行分级核算制,除了按上述公式计算整个铁路企业 (铁道部、铁路局) 的营运利润外,还要分别计算铁路局本身、铁路分局本身和站段的营运利润。计算方法分别为:

站段营运利润=站段结算收入-站段营运成本


上述公式中,铁路局 (分局、站段) 的结算支出和结算收入,是在采用分级核算制下,铁路局 (分局)对所属分局 (站段) 按完成的客货运输周转量进行的往来结算。铁路局 (分局) 的结算支出,即为所属分局 (站段) 的结算收入。
分级核算制下铁路局汇总的营运利润与集中核算制下铁路局营运利润是一致的。工附业利润是铁路企业内部独立核算的工附业单位和营运单位承办工业生产及其他生产所取得的利润,包括工业单位利润、附业单位利润、材料厂供应利润和营运单位代办工作利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