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山书院志
教育制度类书。十六卷。清汤椿年纂辑。汤椿年(生平不详),雍正三年(1725)为江西建昌府学廪膳生,就读钟山书院。
此书成于雍正三年。卷首有创建钟山书院者之爵秩姓氏和本志凡例。
卷一,匾额。雍正帝手书“敦崇实学”,两江总督查弼纳撰颂一章,另附大堂长联。
卷二,图象。将书院景色纳于尺幅之中,生动而易见。
卷三,形势。概述书院地理环境。
卷四,创建。钟山书院基址原系金陵旧钱厂官地(今江苏南京市内),因其基地平展开阔,阳宅吉利,可以兴创名教之场,而东南旧时书院率皆倾废,两江总督查弼纳于雍正元年(1723),疏请建立,并亲阅其间乃定卜吉,于雍正元年八月十八日起工,九月十八日立柱,十月初六日上梁,十二月二十四日落成。
卷五,飏言。集有嘉谋嘉猷、培植人才之言,有关奏章皆以飏言目之。
卷六,文告。将创建钟山书院的檄行榜喻择其要而存之,集有《饬议建立书院檄》若干篇。
卷七,延师。钟山书院设掌教一位,“采访有文望、品望,年高而精明强固足以诲人者为之,不拘爵秩,不拘本省外省”。掌教的待遇。掌教专主讲明五伦之道,《四书》、《五经》之理,史鉴中之治乱得失;每月两课批阅文字高下。本志所载掌教有两人:雍正二年(1724)、雍正三年(1725)为宋衡,雍正四年(1726)为夏慎枢。另派两个副掌教:一管书院东偏号房诸生,一管书院西偏号房诸生。“每季檄调学优行洁者之教官轮班值季,以司其事”。其职为赞襄掌教之师席,稽查号舍学生出入,课其勤惰。本志载有雍正二年至雍正四年间的副掌教姓名。未载其待遇。
卷八,养士。诸生房间、日给、诸生赏格、器用等。
卷九,经籍。共二十一种。有《名臣奏议》、《朱子大全》、《小学》、《性理四书》、《性理大全》等。
卷十,教条。有掌教宋学士教条(四则):一、敦躬行以忠孝为本始;二、慎交游以礼仪为信徒;三、明经学以传注为楷模;四、课文艺以经史为根源。又敬遵朱子白鹿洞教条开列:五教、为学之序、修身之要、处事之要和接物之要。又另三条:课文艺本先正理脉添时贤风华,作经解仿先贤注疏酌时人论举,作史评宗前后定论非有意辨驳。副掌教陈学师教条(十二则):敦实行、正文体、重经学、通史学、尚博雅、严朔望之仪、定日课之目、严出入之防、戒非礼之履、定会课之期、重群居之义、存恒久之心。以上教条大体上体现了书院具体的教学内容和教学方式,对学生进行道德方面的训练和经史的学习仍占居主要地位。
卷十一,讲义。载宋衡讲义二种:《孝弟讲义》和《忠恕讲义》。
卷十二至卷十五,艺文。包括“启”、“记”、“颂”、“赋”、“诗”等类别。部分篇章乃掌教从肄业士子的作品里遴选而出,是研究书院必不可少的重要材料之一。
卷十六,肄业诸生姓名。书院学生源于地方官学,“务必文行兼优、曾经本部院考取及学院移送前茅并各属保送,方准收入”。据该卷载,来此书院肄业学生范围涉及江宁府学、上元县学、江宁县学、句容县学、溧阳县学、苏州府学、松江府学、淮安府学、高邮州学、安庆府学等学校的优等生和建昌县、大兴县、汲县的部分监生。
总的看来,钟山书院为考课式书院,其官学化特征极为明显,尤其是其中的教学之服务于科举考试的性质,更与清代官学无所差异。但书院肄业生徒跨越数省,则此书院又与官学仅招本府、本州、本县的学生不同,更近于一个大学院。
有清雍正年间钟山书院刻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