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学
以融通货币和货币资金的经济活动为研究对象的学科。主要研究的内容有: (1)金融理论,包括货币的本质、职能及其在社会主义经济中的地位、作用; 信用的形式、银行的职能、利息的性质以及在经济活动的作用范围; 货币流通的特点和规律; 财政收支、信贷收支和物资供求关系等问题;(2) 金融体制和金融业务,包括: 计划经济和市场调节相结合为原则的货币调控体系; 党和政府的信贷方针、原则; 货币存贷的理论与方法等; (3) 金融发展史,包括货币的产生、发展,不同时期的货币政策,各国的钱币演变情况等; (4) 金融思想史,包括古代货币思想及当代各主要国家货币学说、流派,等等。在古代,金融学不是一门独立的学科。我国的典籍仅包含了论述“财货”的金融理论观点。近代西方,以“货币银行学”的名称在一些国家流行。建国前,马克思主义的金融理论开始在我国传播。50年代初,相继建立了“资本主义国家货币流通与信用”和“社会主义国家货币流通与信用”两门金融理论学科。嗣后,学科名称又称为“货币信用学”。自70年代后,金融学在我国受到高度重视,国内出版了一系列质量较高的著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