量词否定律
指表示全称量词与存在量词的相互关系的定理。主要是以下两个表达式:
∀xF(x)←→←x←F(x)∃xF(x)←→←x←F(x)
∃
xF
(x)←→∃
x∃
F(x)第一个表达式表明,“对所有的x,x具有F性质”等值于“不存在x,x不具有F性质”。例如,让x的定义域为自然数,F(
x)表示“x大于0”,则“所有的自然数都大于零”与“没有自然数是不大于零的”是等同的。第二个表达式表明“存在x,x具有F性质”与“并非对于所有x,x都不具有F性质”是等值的。例如,让x的定义域为实数,F(
x)表示“x是无理数”,则“存在是无理数的实数”与“并非所有的实数都不是无理数”是等同的。由于上面两个表达式,我们可用其中的一个量词作为初始概念,而通过定义的方式将另一个量词引入。从上面的两个表达式还可以演变出以下几个表达式:
∀x﹁F
(x)←→⇁∃
xF
(x)∀x∀F(x)←→∀
xF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