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亲(一) 姻娅重叠,即有婚姻关系的亲戚又再结亲,谓亲上加亲。《史记·外戚世家》:“吕后长女为宣平侯张熬妻,熬女为孝惠皇后。吕太后以重亲故,欲其生子万方。” (二) 谓祖父母父母两代亲人。《金石萃编》十八汉《郃阳令曹全碑》:“收养季祖母,供事继母,先意承志,存亡之敬,礼无遗阙。是以乡人为之谚曰:‘重亲致欢’”。 男性家属 男性家属与祖父同辈的人:祖(~父;~母) 父亲的伯父:伯公 伯祖 祖父母和父亲:重亲 父的兄:伯(伯伯;伯父;大伯;阿伯) 世父 大爷 父亲的堂兄:从伯 父亲的兄弟:从父 诸父 父的弟:叔(叔叔;叔父;叔郎;阿叔) 季父 对人称自己的叔父:家叔 伯父,叔父:阿父 堂房叔父:从叔 最小的叔父:季父 夫的父母:公婆 公姥 姑妐 翁姑 姑嫜 公公婆婆 阿家阿翁 称夫之父母:舅姑 对丈夫的父母或对别人的公婆的敬称:尊嫜 尊章 夫的父:公(公公) 妐 嫜 舅 翁 兄弟的儿子:侄(侄子;侄儿;小侄;阿侄;子侄) 犹子 从子 阿咸 小阮 犹儿 比儿 同族兄弟之子:族子 能光耀门庭的子侄:谢玉 谢家树 谢家宝树 谢庭兰玉 谢兰燕娃 依庭玉树 玉树盈阶 玉树芝兰 玉树芳兰 庭下兰玉 庭阶兰玉 庭前玉树 ☚ 家属 女性亲属 ☛ 重亲 重亲即婚姻之家复结婚姻。汉代贵族婚姻重亲现象比较严重。当时重亲之行辈,有辈份相当者,如《汉书·文三王传》记载,梁荒王刘嘉娶任宝姊妹为妻,任宝则娶荒王女弟为妻,荒王子刘立又娶任宝兄之女为妻; 有下辈娶上辈者,如《外戚传》所记宣帝之娶霍后,即以叔祖母之姨母为妇,中山孝王之娶卫姬,则以姨侄娶姨母为妇;有上辈娶下辈者,如《高五王传》所记赵王刘恢娶吕产之女, 即以表叔娶表姊女为妇, ——这种类型中最荒唐者,莫过惠帝娶其亲姊鲁元公主女为皇后之举, 实为血亲乱伦的婚姻。 ☚ 倡伎 招魂 ☛ 0000249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