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德,乔治1733—1798Read,George.律师、美国独立战争领导人之一。生于马里兰。1753年取得律师资格,后在费城开办律师事务。1774—1777年为大陆会议代表,独立宣言签署人之一。1776年任特拉华州制宪会议主席。1782—1786年被国会选为美国海事上诉法院法官。1787年参加制宪会议,领导小州争取自身的权利。对特拉华州成为第一个批准宪法的州起了重要作用。1789—1793年任国会参议员。1793—1798年任特拉华州首席法官。 里德,乔治1733—1798George Reed政治活动家。生于马里兰。曾为特拉华殖民地检察总长(1763—1774)、议员(1765—1777),大陆会议代表(1774—1777)。系《独立宣言》签署人之一。后为特拉华议会议员(1776年,1782—1788)、议长(1776年),特拉华地方主席(1777—1778)。曾出席费城制宪会议,为小州利益代言人。1789年起为国会参议员。1793年起任特拉华州首席法官至1798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