酉阳直隶州
清代设置的行政区。属四川省。《清史稿·地理志十六》:“酉阳直隶州:〔明,酉阳宣慰司。属重庆府〕。顺治初,仍明制。雍正十二年(公元1734年)改重庆属之黔江、澎水2县置黔彭直隶厅。十三年,又改平茶长官司为秀山县,属厅。乾隆元年(公元1736年)废厅,改为酉阳直隶州,以黔、彭、秀3县来隶。西北距省治1740里。广460里,袤460里。北极高28度51分。京师偏西7度38分。领县3。”
行政区划名。清置。以州北有酉阳山得名。元置州,治所在今四川酉阳县。明先后改为宣抚司、宣慰司,属重庆府。清顺治(1644—1661)初,因明制。雍正十二年(1734),与黔江、彭水2县合置黔彭直隶厅。十三年,平茶长官司改为秀山县,属厅。乾隆元年(1736),厅废,复改为州,隶川东道。辖黔江、彭水、秀山3县。为苗族、土家族居住地区。历史上该地曾爆发多次少数民族起义,如清乾嘉起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