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鄂伦春族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鄂伦春族 鄂伦春族是我国人口较少的民族。古代鄂伦春人居住在黑龙江沿岸、内外兴安岭,东至鄂霍次克海及库页岛的广阔林海中。元朝时被称为“林中百姓”,明朝时被称为“栖林”、“奇楞”、“林中人”或“北山野人”,清初被称为“俄伦春”、“鄂鲁春”或“俄乐春”等。17世纪以后,由于不断受到沙俄的侵扰,清朝政府将黑龙江以北的鄂伦春人陆续迁徙到嫩江流域和大小兴安岭一带。今天鄂伦春人主要分布在内蒙古呼伦贝尔盟境内的鄂伦春自治旗、布特哈旗、阿荣旗以及黑龙江省的呼玛、逊克、爱辉、塔河、嘉阴等县,人口4100余人(1982年)。 鄂伦春人世世代代游猎在大小兴安岭的密林中,其社会生产长期以来是以狩猎为主,采集和捕鱼为辅。鄂伦春族近几百年来狩猎生产的主要工具是枪支、马匹和猎犬。在深山密林中游猎,马匹是必需的乘骑和驮运工具,夏秋之季有时也使用桦皮船打猎。在长期的狩猎生产过程中,鄂伦春人熟悉各种野兽的习性和生活规律,具有丰富的狩猎经验,人人都是出色的猎手。他们能在茂密的草木丛中辨别野兽的踪迹,能用“乌力安”(鹿哨)模仿鹿和犴的叫声,用“皮加兰”(狍哨)模仿狍子叫,来引诱野兽。随着生产力的发展,鄂伦春族内部已形成以地域组织为基础的“乌力楞”,形成一夫一妻制的小家庭。但直到解放前,鄂伦春族还保持着浓厚的原始公社制的残余。他们一年四季吃兽肉,穿兽皮,住的是原始简陋的“仙人柱”,使用的生活用具,如碗、盆、桶、箱、篓、摇篮之类,均以桦皮制作,并雕刻花纹加以装饰,称为“桦皮文化。”所谓“仙人柱”是一种极为简陋而又原始的住所,它是用三十多根五六公尺长的细树杆搭成的圆锥形的居室。仙人柱上面冬季用狍皮做成的围子覆盖,夏季主要覆盖桦树皮或芦苇。顶端留一窟窿用来采光,雨雪天气时则用一张兽皮遮掩。仙人柱内不设炕,就地而卧,三面住人,一面是门,中间生着一堆火取暖。鄂伦春族的饮食、服饰都有其鲜明的民族特点。鄂伦春族是个狩猎的民族,饮食习惯是以肉食为主,食谷为辅。其俗重鲜食,不论是煮食还是烤食兽肉,火候都要掌握得恰到好处,不十分熟时就可以吃了,认为这样才鲜嫩可口,最有营养。生食野兽肝肾是鄂伦春人独有的饮食习俗。每当猎获到狍、犴、鹿的时候,鄂伦春人往往用猎刀剖开野兽,生食肝、肾和胃,喝膛中的血,他们认为这样对身体有大补,可使目力敏锐。野兽打得多了,他们就把兽肉煮熟,切成小块晒干,再用蒿木熏烤,经过这样加工处理后的肉干不易腐烂,便于储存,鄂伦春语称为“库呼乐”或“西鲁哈”。此外,鄂伦春人还是捕鱼的能手,他们用铁制的三股叉或四股叉能捕获到几斤重的大鱼,通常把鱼与野菜炖食或制成鱼干。妇女和小孩则主要采集野菜和野果。近现代以来,鄂伦春人部分地区开始出现农耕经济,他们开始逐渐习惯吃粮食了。 鄂伦春人服饰是以皮服为主,皮服多以狍皮为原料。鄂伦春族妇女对兽皮加工有独到之处,她们鞣制的狍皮柔韧、轻便、结实。鄂伦春族男子穿的皮袍前后襟均有开衩,便于骑马。妇女穿的皮袍身长比男袍长,衣襟覆盖脚面,前后襟不开衩,在左右两侧开衩处和袖口都绣有花纹和各种美丽的图案。青年男女的皮袍都要染成黄色。穿皮袍时也要扎腰带,腰带有黑、黄、紫、蓝各种颜色。裤子也是用袍皮制成的。鄂伦春人的狍皮帽也很有特色,它是把袍头皮完整地剥落下来,保留其毛和五官各个部位鞣制而成。这种帽子顶部有挺然的双角和双耳,在眼眶处嵌上黑色皮绒制成的眼珠,戴上很象一个狍子头。打猎时戴上这种狍头皮帽是很好的伪装,能诱使狍子靠近加以射击。鄂伦春人用狍皮缝成圆筒做成的被子,既轻便又耐寒,适合于猎人外出时露宿使用。 鄂伦春族Elunchunzu中国56个民族之一。人口7004人(1990)。主要聚居在中国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盟鄂伦春自治旗、布特哈旗、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以及黑龙江省呼玛、爱辉、逊克、嘉荫等县。鄂伦春族语属阿尔泰语系满-通古斯语族北支,与鄂温克族语言接近。鄂伦春族无本民族文字,1949年后使用汉文。鄂伦春族的舞蹈分仪式舞、娱乐舞和宗教舞3大类。鄂伦春族传统体育项目有赛爬犁、射击、鄂伦春族赛马、撑竿跳、拉棍、斗熊、桦皮船赛、狩猎等。 鄂伦春族èlúnchūnzú我国少数民族之一,主要分布在内蒙古、黑龙江。 鄂伦春族èlúnchūnzú〈名〉中国少数民族之一,多分布在黑龙江。 鄂伦春族中国少数民族之一。1990年人口有6,965人。主要居住在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盟鄂伦春自治旗、布特哈旗以及黑龙江省呼玛、爱辉等县。鄂伦春语属阿尔泰语系满——通古斯语族,与鄂温克语相近。没有文字,基本使用汉文。信奉萨满教。鄂伦春人,长期以狩猎为生,辅以采集和捕鱼,鄂伦春妇女擅长制作皮毛和桦皮制品。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初期,在鄂伦春人聚居区成立了鄂伦春自治旗。 鄂伦春族中国少数民族之一。主要分布在内蒙古呼伦贝尔盟鄂伦春自治旗、布特哈旗、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以及黑龙江省呼玛、逊克、嘉阴等县。人口约7000人(1990年)。其发祥地大致在贝加尔湖地区,后向内外兴安岭方面游猎,黑龙江流域成为其摇篮。清代文献上先后称其为“俄尔吞”、“俄罗春”、“俄伦春”、“鄂伦春”等,意为“打鹿人”或“山岭上的人”。语言属阿尔泰语系,满—通古斯语族通古斯语支,无本民族文字,多用汉字。过去主要从事游猎,解放前夕仍有原始公社制残余。50年代初开始定居,走上多种经济发展的道路。长期的狩猎生活使鄂伦春人养成了吃苦耐劳、淳朴憨厚、崇尚团结友爱、热爱自然、盛情待客等美好的民族性格与社会风气。 鄂伦春族自称“鄂伦春”。亦作“俄尔吞”、“鄂尔吞”、“俄伦春”、“俄乐春”、“俄罗春”, 通古斯语音译, 意为“山岭上的人”或“使用驯鹿的人”。清以来他称 “树中人”、“使鹿部”、“使马部”、“栖林”等。中国少数民族之一。主要分布于内蒙古呼伦贝尔盟鄂伦春自治旗、布特哈旗、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和黑龙江呼玛、逊克、爱辉、嘉阴等县。4,132人(1982年)。明末清初游猎于黑龙江以北地区, 与达斡尔、鄂温克等族同被称作“索伦部”。十七世纪中叶因沙俄入侵, 一部分陆续南迁大小兴安岭一带。康熙(1662—1722)年间被分为*摩凌阿鄂伦春和*雅发罕鄂伦春两部分。历史上曾与当地各族多次抗击沙俄入侵,保卫东北边疆。操鄂伦春语,属阿尔泰语系满-通古斯语族通古斯语支。无文字, 多用汉语文。过去多信萨满教。解放前主要从事游猎业。私有制已经确立,但还保留某些原始公社制残余。行一夫一妻制, 保持一定氏族外婚制特点。游猎区多住*仙人柱。解放后,1951年建立*鄂伦春自治旗。1958年实现定居。并由过去单一狩猎生产, 逐步走上以林为主,护养猎(即保护稀有动物, 繁殖饲养鹿等珍贵动物,合理猎取利用野兽)并举, 开展多种经营的经济发展道路。工农林牧猎业和交通、邮电、科技、文教卫生事业均有迅速发展。 鄂伦春族主要分布在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盟鄂伦春自治旗、布特哈旗、莫力达瓦达斡尔自治旗以及黑龙江省呼玛、逊克、黑河、嘉荫等7旗、县、市。人口为8196人(2000),其中男3872人,女4324人。受教育程度:研究生12人,大学本科181人,大学专科466人,中专609人,高中903人,初中2730人,小学2226人,扫盲班11人,未上过学274人。分布的行业:农、林、牧、渔业122人,采掘业4人,制造业22人,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2人,建筑业4人,地质勘察业、水利管理业1人,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信业16人,批发和零售贸易、餐饮业25人,金融、保险业6人,房地产业1人,社会服务业7人,卫生、体育和社会福利业12人,教育、文化艺术及广播电影电视业22人,科学研究和综合技术服务业1人,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58人。从事的职业:国家机关、党群组织、企业、事业单位负责人16人,专业技术人员45人,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47人,商业、服务业人员35人,农、林、牧、渔、水利业生产人员121人,生产、运输设备操作人员及有关人员41人。鄂伦春族有自己的语言,无本民族文字。主要从事狩猎,辅之以采集和手工业。狩猎有一定的季节性,春天二三月为“鹿胎期”,夏天五六月为“鹿茸期”,冬天落雪以后为“打皮子期”。人死后,一般行天葬。信奉萨满教。 鄂伦春族 鄂伦春族鄂伦春族是全国人口最少的民族之一。位于嘉荫县东南部约65公里处的乌拉嘎,有鄂伦春人约有2300人,是伊春市鄂伦春族比较集中的居住地。鄂伦春族世代从事狩猎生产,这是鄂伦春人最重要的生产活动,是他们生活资料的主要来源。他们狩猎工具主要是枪、马、狗,以及弓箭、扎枪等。 ☚ 赫哲族 鄂温克族 ☛ 鄂伦春族 鄂伦春族鄂伦春族人聚居在内蒙古自治区和黑龙江省交接处的大小兴安岭中,特别是在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盟鄂伦春自治旗。使用鄂伦春语,属阿尔泰语系满-通古斯语族通古斯语支。没有本民族文字,通用汉文。鄂伦春族人普遍信仰萨满教,崇拜自然物,相信万物有灵,盛行对祖先的崇拜。 ☚ 鄂温克族 蒙古包 ☛ 鄂伦春族 076 鄂伦春族中国少数民族。6965人 (1990年)。亦称“俄伦春”、“鄂尔吞”等。主要分布在黑龙江的大、小兴安岭一带。语言属阿尔泰语系满-通古斯语族通古斯语支,使用汉字。信奉萨满教。主要从事游猎。住“仙人柱”。行天葬。十七世纪中,鄂伦春族的社会形态还处于父系家族公社阶段。清时与满、汉等族经济交流有所发展。至1945年解放前仍存在部分原始公社残余。1951年鄂伦春自治旗成立,另建多处民族乡。1958年实行定居。经济由单一狩猎生产向护林养猪、多种经营形态扩展。文教、卫生、交通多方面都得到迅速发展。 ☚ 独龙族 赫哲族 ☛ 鄂伦春族 鄂伦春族中国少数民族之一。主要分布于内蒙古呼伦贝尔盟鄂伦春自治旗、布特哈旗、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和黑龙江呼玛、逊克、爱辉、嘉阴等县。4132人 (1982年)。语言属阿尔泰语系满—通古斯语族通古斯语支,无文字,使用汉文。多信萨满教。解放前,主要从事游猎,部分从事农业。私有制已经确立,但还保留着一些原始公社制残余。解放后,建立了鄂伦春自治旗,逐步实现了定居。由主要从事狩猎逐步向护(保护珍贵动物)、养 (捕养鹿、驼鹿等野兽)、猎 (狩猎) 并举,开展多种经营的方向发展。行一夫一妻制,保持一定氏族外婚制特点。能歌善舞,曲调的音阶以五声为主,乐器有“明奴化” (铁制的一种口琴)、“文土文(手鼓)”。 ☚ 捷克人 鄂温克族 ☛ 鄂伦春族e lun chun zuOroqen nationality 鄂伦春族中国少数民族之一。又作俄罗春、俄乐春、俄伦春、俄尔吞、鄂尔吞、鄂鲁春,俗称“栖林(麒麟)”。清代还据其使用马匹与否,有使马部、使鹿部,摩凌阿(满语,“骑马的”之意)鄂伦春、雅发罕(“步行的”之意)鄂伦春等别称。来源于肃慎(一说为钵室韦后裔),是元“林木中百姓”,明“野人女真”,清“索伦部”中的一支。内有毕拉尔、奇勒尔、满珲、玛尔涅克等分支。清初散居精奇里江(前苏联结雅河)流域、乌苏里江以东、黑龙江下游和库页岛等地。后因沙俄侵略,居精奇里江一带的鄂伦春人被迫徙嫩江间,与先后迁来的鄂温克、达斡尔等族杂居错处。现居内蒙古鄂伦春自治旗、布特哈旗和黑龙江省呼玛、黑河、逊克等县市。南迁后,被编入布特哈八旗,分5路8佐,即库玛尔路3佐,毕拉尔路2佐,阿里路1佐,多布库尔路1佐,托河路1佐。隶布特哈总管衙门。由于反对布特哈官员的残酷剥削和沙俄侵略等原因,经黑龙江将军文绪奏请,光绪八年(1882)鄂伦春5路8佐由布特哈总管衙门划出,新建兴安城总管衙门专理其事,治所在黑龙江省龙镇县四站北之太平湾。二十年(一作十九年),又裁撤兴安城总管衙门,由黑龙江、墨尔根、布特哈、呼伦贝尔4城分管。5路8佐亦改为4路8旗16佐,即库玛尔路4旗8佐,毕拉尔路2旗4佐;阿里路和多布库尔路合为1路,设1旗2佐;托河路1旗2佐。操鄂伦春语,属阿尔泰语系满—通古斯语族通古斯语支。无文字,使用汉文。旧信奉萨满教,今无神论思想有广泛传播。世以游猎为生,辅以采集和捕鱼。民国年间,部分鄂伦春人(主要是库玛尔路和毕拉尔路)曾定居务农,少数户经营已达一定规模,后因日寇入侵,推行民族隔离政策等原因,使刚刚出现的农业消失。私有制已确立,但还保留不少原始公社制残余。在中外反动势力摧残下,生计萧条,疫病流行,人口急剧下降,1915—1917年间有4111人,1945年时只存2251人,民族濒于灭亡境地。解放后处境改善,1951年在原阿里、多布库尔、托河等路聚居的大兴安岭地区,建鄂伦春自治旗,分散在黑龙江省各县的,也先后建立民族乡。从1953—1957年先后皆实现了定居,并由单纯的狩猎,逐步转为护(保护珍贵动物)、养(捕养鹿等名贵野兽)、猎(狩猎)并举,部分转入农业,均开展多种经营,走上兴旺发达的道路,人口增至6965人(1990年统计)。 |
随便看 |
|
文网收录3541549条中英文词条,其功能与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牛津高阶英汉词典等各类中英文词典类似,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中英文字词句的读音、释义及用法,是语言学习和写作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