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都理欠司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都理欠司 都理欠司官署名。宋代置。掌清理欠国家财物。《宋史·职官志》: “都理欠司,〔雍熙二年(公元985年)三部(盐铁、度支、户部)各置理欠,有勾簿司,景德四年(公元1007年) 废。〕判司官1人,以朝官充。掌理在京及天下欠负官物之籍,皆立限以促之。” ☚ 都凭由司 都磨勘司 ☛ 都理欠司 都理欠司全称“三司都理欠司”。初称“都催欠司” 、“都征欠司”。后避仁宗赵祯名讳, 于乾兴元年(1022)、改称蠲纳司。天圣三年(1025)又改称“理欠司”。负责清理在京及各地欠负官物的帐籍, 规定期限,催促交纳。熙宁三年(1070)分三司权,理欠司归比部。元丰改制后归户部领辖。 ☚ 课利司 衙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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