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都主辖收支司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都主辖收支司 都主辖收支司宋代三司下属机构。太宗淳化三年( 992 )置。主掌三司财物出纳收支,往来帐目等事。凡已支财物,须候受纳机构收到之后报所由司,经核对后才能销帐。各地上供财物至京,纳毕,由该司批注还州。以判都磨勘司官兼管司务。元丰改制后归户部领辖。 ☚ 提举帐勾磨勘司 寺务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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