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计划机构国务院各部门,各省、市、自治区人民政府各厅、局管理计划工作的职能机构。国务院各部、委、局一般设计划司(局),省、市、自治区人民政府各厅(局)以及各种专业公司一般设计划处。国务院各部门计划机构的主要职责是: 研究主管行业发展的方针、重要的经济政策和技术政策;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经过综合平衡,制订主管行业的计划草案; 检查主管行业计划的执行情况;研究改进本部门的计划工作;培训本部门系统的计划干部。各省、市、自治区人民政府各厅(局)计划机构,业务上受国务院各部门计划机构和地方计划委员会的指导。在计划工作方面的主要职责与国务院各部、委、局计划机构大体相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