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部落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部落bù luò聚居的部族。李益《塞下曲》:蕃州部落能结束,朝暮驰猎黄河曲。 部落bùluò原始社会中几个相互通婚的氏族结成的集体。 部落bùluò〈名〉由若干具有血缘关系的氏族而组成的集体:古代部落|部落酋长|部落社会。 部落bùluò〈名〉 比喻具有某种共同特征的一群人。 部落bùluò〈名〉比喻具有某种共同特征的一群人。 部落bùluò〈名〉比喻具有某种共同特征的一群人。 部落聚居的部族。丘迟《与陈伯之书》:“~携离,酋豪猜贰。” 集体 集体大我 公群 另见:机构 组织3 结合 ☚ 集体 团体 ☛ 部落氏族制度下,由同一血缘的两个以上的氏族或胞族组成的一种社会组织。恩格斯指出:“氏族一旦成为社会单位,那末差不多以不可克服的必然性(因为这是极其自然的)从这种单位中发展出氏族,胞族及部落的全部组织。”(《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92页)。美国民族学家摩尔根在《古代社会》中曾详细记述了母系氏族全盛时期的美洲印第安人部落的特征。每个部落通常都有自己固定的地域、名称、方言、共同的宗教观念和习俗,有以氏族酋长和军事首领组成的部落议事会,有的部落还有最高的首领,共同作为全部落公共事务的最高管理机关。到父系氏族阶段,部落得到进一步发展。古罗马的部落,在罗慕洛以前,每一部落选举一个首领,同酋长会议和部落人民大会、共同构成了部落组织的三个要素。原始公社末期,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私有制的出现,以及军事活动的日益频繁,部落间基于共同利益而结成部落联盟,成为原始公社瓦解的开始,并渐为以地缘关系所结成的新的民族共同体部族或民族所替代,但其残迹曾长期留存在阶级社会中。 部落 部落原始时代较为高级的社会组织,通常是由若干个血缘相近、地域相连的氏族或胞族组成。部落有共同的经济、有自己的名称、方言、宗教、习俗以及管理公共事务的机构——部落议事会和最高首领。因情况不同,一些部落只是氏族之间的松散联合,一些部落则是具有权力机构的实体。如,可以否决或撤换氏族酋长和军事首领。部落是自然形成的。由于氏族人口增加,从一个老氏族中分化出新的氏族,几个新老氏族结合在一起形成一个部落。或者由几个具有通婚关系的邻近氏族结成部落。与氏族的发展相适应,母系部落渐为父系部落取代,并逐步从血缘部落向地缘部落演化。 ☚ 血亲复仇 部族 ☛ 部落民族共同体发展中的一种历史类型。由同一血缘的两个以上的氏族或胞族组成。形成于原始社会晚期(即旧石器时代的中期和晚期)。有较明确的地域、名称、方言、宗教信仰和习俗,有以氏族酋长和军事首领组成的部落议事会,部分部落还设最高首领。美国民族学家摩尔根在《古代社会》中对处于母系制阶段的印第安人部落形态作有详细记述。至古希腊荷马时代, 部落已建立在父系制基础之上, 有作为常设权力机关的议事会和掌握军事指挥、祭祀、审判等权的军事首长(巴赛勒斯)。至古罗马王政时代,每一部落须由十个库里亚(胞族)构成, 并设元老院、人民大会和勒克斯(王)。进入原始公社后期,因各种战争的日益频繁, 最终导致了血缘联系逐渐被地域联系所取代, 出现了由若干部落的解体并结合而成的部落联盟, 成为原始公社瓦解的开始和新的民族共同体部族或民族出现的前提。 部落 023 部落由互相通婚的几个氏族组成的氏族共同体类型。包括有两个以上的胞族。形成于原始社会晚期,其特点是,一般有自己的地域、自己的名称、自己的方言、自己的首领、自己的议事会、自己的原始宗教、自己的风俗习惯等。随着原始社会向阶级社会过渡,地缘联系代替血缘联系,部落组织逐渐瓦解并向部落联盟演变。 ☚ 氏族 部落联盟 ☛ 部落 部落原始社会中由两个或两个以上血缘相近的胞族或几个氏族组成的社会组织。部落或者由原氏族与其发展、分化出的新氏族合并而成,或者由邻近的具有通婚关系的氏族结合而成。每个部落都有自己的名称,内部有共同语言,不同的部落有不同的方言,每个部落有共同的经济、文化及生活方式,部落内部不同氏族间通婚,尊长是部落的首领,通过选举产生,部落内部公共事务由部落议事会讨论。部落分血缘部落和地域部落两种类型。原始社会末期,由于贫富分化,部落显贵挑起部落间战争,若干利益相同部落形成联盟,随着原始社会的解体,部落及其联盟组织逐渐被国家代替。 ☚ 氏族 少数民族 ☛ 部落原始社会组织系列中的一级组织。由若干血缘相近、相互通婚的氏族或大氏族组成。有自己的地域、方言、宗教和习俗。管理公共事务的主要机构为氏族首领组成的部落会议。盛行于新石器时代。随原始社会的解体而解体。 部落原始社会基本的组织单位之一,由同一血缘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氏族或胞族组成。每一部落都有部落名称、地域、方言、习惯和宗教,有管理公共事物的机构。原始社会后期,由于军事活动频繁,最终导致血缘联系为地域联系所代替,出现了由若干部落组成的部落联盟。随着原始社会的解体,逐渐为部族或民族代替。 部落 部落以一定血缘关系的两个或两个以上胞族所组成的政治经济团体。部落有自己的首领和部落会议,有共同的祖先和神灵崇拜,有共同的地域,有相当密切的政治经济关系。新疆古今的游牧民族都有严密的部落系统和部落观念。这种部落系统和部落观念甚至今天仍存在于哈萨克族和蒙古族中。 ☚ 胞族 部落联盟 ☛ 部落 部落原始社会的一种社会组织,由两个以上血缘相近的胞族或氏族结合而成。一般有自己的地域、名称、宗教、习俗和方言。部落所属各氏族的酋长或首领组成的部落议事会是最高权力机关,对氏族的首领有任命或撤换权,并有调整与邻近部落的关系,接受和派遣使者,宣战和媾和,缔结同盟和作出其他决议等权力。受部落成员监督,开会时,部落成员围在四周,有权参与讨论。在原始社会后期,因军事活动的增加,在某些部落中设置一个权力有限的最高首领,在部落议事会休会期间,处理应急的问题,事后由议事会追认。有些地区由若干部落组成部落联盟。在阶级社会中,部落为部族或民族所代替,但其残迹曾长期留存于阶级社会中。 ☚ 氏族 军事民主制 ☛ 部落原始社会中以血缘关系为基础的胞族或氏族的联合组织。由于氏族实行着族外婚,所以,一个部落必须至少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氏族组成。随着氏族人口的增加,一个母亲氏族又分为几个女儿氏族,这些女儿氏族联合起来结成胞族。几个胞族再联合组成部落。可见胞族是氏族发展为部落的中间环节。但最初的部落则没有胞族组织,直接由互相通婚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氏族组成。氏族、胞族和部落代表着不同的血缘亲属关系。部落有自己的名称、方言、地域、宗教和习俗。部落的公共事务,由部落的最高权力机关——部落议事会讨论处理。部落议事会由氏族酋长和军事首领组成,他们由选举产生并可随时撤换。原始社会末期,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私有制的出现,军事活动加强,各部落基于共同利益而结成部落联盟。随着原始社会的解体,部落联盟便逐渐为以地缘关系所结成的部族或民族所代替。中国早在四千多年前,在黄河、长江流域,就有大量部落存在,有些还发展成部落联盟。 部落 部落指原始社会中以血缘关系为基础的氏族的联合组织。部落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氏族组成,是当时最大的社会组织。部落有自己的名称和方言,有自己居住和活动的地域。部落的公有土地,由自己防卫和使用。部落有共同的宗教观念、节日和崇拜仪式。部落的最高权力机构是由氏族酋长和军事首领组成的部落议事会,讨论和决定部落的公共事务,如宣布氏族选出酋长和军事首领的正式就职、调整同其他部落的关系、接受和派遣使者、宣战和媾和等。原始社会末期,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和私有制的出现以及军事活动的增加,有着共同关系和共同语言的各部落,为要对付其他部落,便团结起来,结成部落联盟。部落联盟是部族形成的开端。随着原始社会的解体,部落逐渐被以地缘关系所结成的部族或氏族所代替。早在4000年前,中国的黄河和长江流域,就已有大量的部落存在,有些还发展为部落联盟。传说中的黄帝、炎帝、蚩尤,就是其中一些较大的部落酋长和部落联盟的首领。 ☚ 原始群 农业部落 ☛ 部落tribe 部落原始社会由若干氏族或二个以上胞族组成的社会组织。有的由几个具有血缘关系的新老氏族结合而成,有的是几个保持通婚关系之毗邻氏族的联合。血缘系谱已不是组成部落的必要条件。对其形成有3种不同看法:出现于氏族之前;与氏族同时;在氏族之后。国内以后两种观点为主。部落有专门名称,一定的地域疆界,统一的语言或方言,特定的经济、宗教、文化活动,以及酋长、军事首领、祭司和部落议事会。为对付其他部落的征伐或图谋向外扩张,具有共同语言、血缘、或姻缘关系的部落,往往在相互需要的前提下,结合成部落联盟组织。按社会发展阶段,通常有母系部落和父系部落之分;按主要经济形态则称之为采集狩猎部落、游牧部落、农业部落等。部落组织前期,保留着较多民主气氛。酋长等头人由部众民主选举产生,不称职者可以撤换。随着私有制经济成分增长,贫富分化日益明显,军事民主制向酋长专权倾斜,酋长本人及其显贵家庭逐步主宰着部落事务和议事会的人选,最终把酋长职位变为世袭。历史上轩辕部落包括青云氏、缙云氏、白云氏、黑云氏和黄云氏五个氏族;庖牺氏部落有飞龙氏等11个以龙为图腾的氏族。姜寨文化遗址系一个完整的部落村庄。春秋时期的濮人尚是一些分散的小部落。在当代少数民族中,还保留着属于次生或变异形态的部落组织。如高山族中的曹人,基本为狩猎部落;高山族鲁凯人,在封建领主制下保留着农业部落躯壳;哈萨克和柯尔克孜族,在游牧社会中残存着部落组织;西盟佤族和珞巴族则是在家长奴隶制下存在着部落制残余。 部落原始社会后期,氏族制度所能达到的最大的社会组织。由两个以上的血缘相近的氏族或胞族组成。新石器时代母系氏族达到了繁荣阶段,公社制度逐步完善起来,成为社会生产和社会生活的有力保障。若干个母系大家族,组成母系氏族;若干个氏族组成胞族,若干个胞族组成部落。有的较弱的部落缺少胞族这个环节。同一部落通常有共同的活动区域、名称、方言、宗教和习俗。有共同推举的首领和管理公共事务的机构,领导全体成员抵御外侮加强防御等事宜。传说中以蚩尤为首领的九黎族就是由九个部落组成的部落联盟,每个部落又各包括九个兄弟氏族。 部落原始社会中的一种社会组织。它由两个以上血缘相近的胞族或氏族组成。部落有自己的名称、领域、方言、宗教和习俗。并有自己的权力机关——部落议事会。各氏族的酋长和军事首领都是部落议事会的成员,负责处理部落中的公共事务,包括氏族之间或胞族之间的关系等事宜。部落有宣布氏族所选出的酋长和军事首领正式就职的权利,也有罢免他们的权利,甚至可以违反氏族的愿望而直接撤换他们。早在父系氏族龙山文化时期或略早一些,在我国黄河流域和长江流域就有大量的部落存在,传说中的部落,最早的是炎帝部落,活动于渭河支流的姜水,是一个从事农业的部落。稍后有太皞部落。活动在今河南淮阳县附近,与太皞有关的是少皞,与太皞都属于东夷部落集团,其后裔主要活动在山东半岛上。传说中的黄帝,是在北方发展起来的部落,夷人中后来还有一个分支是颛顼部落。上述这些分布在以平原为中心广大地区的氏族部落,长期从事治水、放火烧山、开展农耕,促进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由于社会经济发展,阶级分化的现象就日益加深。夷人部落中传说还有以蚩尤为首的九黎部落。九黎可能就是九夷,即九个夷人的部落。由于其首领被黄帝打败,这些部落酋长对氏族成员的控制有所减弱,氏族成员就利用氏族公社的保护神为全体成员共有的传统观念,利用祭神的手段,假托神灵的意旨,向氏族显贵作斗争,造成了所谓“民神杂糅”(《国语·楚语下》)的现象。氏族成员直接和神“对话”的局面,对部落显贵的控制不利。所以等到颛顼部落继承少皞而兴起以后,就作了重要改革,“命南正重司天以属神,命火正黎司地以属民,使复旧常,无相侵渎,是谓绝地天通”(《国语·楚语下》)。所谓南正,是部落中掌管宗教职能的巫史之流,从此和神的“对话”的特权只准神职人员享有,成为统治阶级的特权,而氏族成员只能在“火正”之类的管理民事的“民师”管理之下老老实实地劳动。这些管理民事的民师,诸如木正、火正、金正、水正、土正,就是后来国家机器中管理政务的各级官尹的前身。所以,不准氏族成员侵渎天上的神事和以民事名官的措施,反映了部落内阶级分化的加剧,标志着国家将要产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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