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家郡县制郑成功、郑经父子在台湾建立的府县制度。1662年,郑成功收复台湾后,依照明朝的行政制度,设置各级行政机构。中央设吏、户、礼、兵、刑、工六部,改赤嵌为东都明京,设一府:承天府(后称台湾府,即今台南市);二县:天兴(今嘉义)、万年(今凤山),改台湾城为安平镇,澎湖设安抚司,屯戍重兵,做为台湾的门户。台湾从此进入封建社会。郑成功病逝后,郑经继承王位,改东都为东宁,改天兴、万年二县为州,承天府分置四坊,即:东安、西安、宁南、镇北,每坊设一签首管理民事,坊下再分24里,里的管理机构为社,设乡长。十户为牌,设牌首;十牌为甲,设甲首;十甲为保,设保长。郑氏父子在台湾建立的郡县制,为台湾社会进步奠定了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