郅寿被诬陷案
东汉和帝永元元年(公元89年),外戚窦宪专权,使门生携带书信向尚书仆射郅寿请托私事。郅寿不应,将下书人逮捕入狱,数次上奏窦宪骄恣奢侈,多行非法,并在宫廷朝会时讥讽他。窦宪遂诬陷郅寿曾上书请求购买公田,诽谤朝政,劾以大不敬罪,将其收捕,要判处死刑。侍御史何敞等办他辩解,认为郅寿属于机密近臣,职责就是匡救皇帝的过失。如果缄默不言,其罪当诛。现在他违背众臣的主张,独自坚持自己的正确意见,是为了国家的安定,并非恂私。另外尚书台讨论政事,争论是否可行,不能定为诽谤罪。请买公田也属于人情细过,可以隐忍,够不上判处死刑。和帝见奏后同意将郅寿定为减死,处以流刑。徙往合浦。郅寿自杀,家属被遣返离开京师,返回故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