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邻闾制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邻闾制中华民国北京政府及以后时期村以下的组织制度。按地区户口进行编制。编制的原则是:5家为邻,设邻长;5邻为闾,设闾长。山东革命根据地等也曾在村以下采取邻闾制,但以后进行了改革。如1941年10月,山东省战时工作推行委员会关于村政组织与工作的新决定规定:取消邻一级,缩小闾的范围,致15户为1闾,闾直辖各户。同时规定20闾以上的大村及镇公所领导的单位愈多时,则将街巷的区划分为若干里,作为村、镇公所与闾之间的中心组织,但里所辖的范围不得超过8至15闾。 |
随便看 |
|
文网收录3541549条中英文词条,其功能与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牛津高阶英汉词典等各类中英文词典类似,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中英文字词句的读音、释义及用法,是语言学习和写作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