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社自办发行机构
各出版社自行设立的批发部、邮购部和门市部等。 按自行承担发行任务的程度,可把各出版社自办发行机构分为如下3种类型:(1)征订批销。图书的征订工作由出版部门直接向销货店布置,图书的储备由出版部门负责,发货工作由出版部门处理,由出版部门承担包扎、邮运、仓储和劳务费用;(2)自设门市部对本版书实行部分自销。 这是出版部门在满足了销售单位的图书订数以后对多印的部分图书自行销售的形式;(3)全部自办发行。 既可以用邮购和向读者征订的办法推销图书,也可以委托发行系统的销货部门代销。出版部门自办发行,实行产销结合,可以密切同读者的联系,有利于改进编辑和出版工作;能增加图书商品的流通渠道,更好地满足读者的需求。随著我国出版体制改革的深入发展,出版社正由单纯的生产型向生产经营型转变。自办发行机构的发展方兴未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