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共同执行人遗嘱人在遗嘱指定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遗嘱执行人。对遗嘱共同执行人如何执行遗嘱内容,各国立法有三种作法: (1)单独执行。即有数个遗嘱执行人且都同意担任执行任务时,在其他遗嘱执行人不在时,一个遗嘱执行人可以单独执行遗嘱。如法国民法即采此原则。(2)过半数决定。即遗嘱执行人有数人时,其任务的执行,以共同执行人中的过半数决定,但是,遗嘱人在其遗嘱中表示了另外意思时,从其意思。如日本民法即采此原则。(3) 共同执行遗嘱。遗嘱执行人有数人时,应共同执行此项职务。在意见不一致时,由遗产法庭裁决之。遗嘱执行人中有丧失执行权时,应由其他遗嘱执行人独自执行职务。遗嘱执行人中的任何一人均可以不经其他遗嘱执行人的同意而采取必要措施保存遗产。中国继承法未明确规定共同遗嘱执行人执行遗嘱,但在司法实践中存在遗嘱共同执行人。共同执行人在执行遗嘱时,各执行人应以平等的地位和权利,从真正体现遗嘱人意志出发,依遗嘱人在遗嘱中的具体指定,或充分协商一致的原则执行遗嘱。意见不一时,应以过半数执行人的意见执行。 遗嘱共同执行人joint executo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