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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词 遗产分割与份额
类别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释义
遗产分割与份额

遗产分割与份额

在继承关系中,有两个以上继承人时,按照继承份额划分遗产,变更遗产权属的行为,称遗产分割。根据法律规定,对分割遗产的要求:
❶必须在继承开始后,并且已经确定了继承方式、继承人范围、遗产范围、继承份额等一系列有关继承事宜之后,才能进行事实上的分割遗产。
❷遗产分割,须是在同一继承关系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继承人,并且它们不愿共有遗产。
❸遗产分割的原则,依继承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的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所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的需要,指有利于继承人的生产、工作、职业和实际生活的需要;所谓不损害遗产的效用,指不致因分割,而影响遗产的使用效益和经济效益。
❹应兼顾各继承人的利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十八条指出:“人民法院在分割遗产中的房屋,生产资料和特定职业所需要的财产时,应根据有利于发挥其使用效益和继承人的实际需要,兼顾各继承人的利益进行处理。”
❺对不宜分割的遗产的处理,依据继承法第二十九条“不宜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方法处理。”
❻遗产分割的时间、地点、方法,均由继承人共同协商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诉诸人民法院依法解决。
继承份额,简称应继份,指继承人应当从被继承人遗产中分得的财产在全部遗产中所占的比例是分割遗产的依据。继承法第十三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人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抚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第十四条规定:“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同时,第二十八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保留遗产份额的确定,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一般按各继承人均等份额保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十五条指出:“应当为胎儿保留的遗产份额没有保留的,应从继承人所继承的遗产中扣回。”为胎儿保留的遗产份额一般由其母亲代为保管和行使有关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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