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妃
旧指封建帝王选取民间女子入充后宫或配给宗室弟子的选婚行为。“妃” 即 “配偶”,即是妻子。《仪礼》中说: “以某妃配某氏”(《少牢馈食礼》)。在封建社会中,封建帝王的配偶叫 “后” 或 “妃”,故《礼记·曲礼下》说:“天子之妃曰‘后’”(唐学者孔颖达注疏说: “以特牲、少牢是大夫、士之礼,皆云 ‘某妃配某氏,尊卑通称也。”),多数情况下,妃专指皇帝的妾或皇太子、王的妻。选妃之制起源较早,到汉代已有定制。东汉每年八月派官员到全国各地挑选美女,纳入后宫的这些姑娘多在十三至二十岁之间。后世各朝无不效仿。唐朝、宋朝、明朝对选取的民女规定,从民间选来的姑娘不能成为皇帝的正妻(皇后)。清朝有选取“秀女”之制,每三年从满族旗人中选取那些美色的未婚姑娘入宫。选妃是中国古代封建社会婚姻制度的产物。清朝灭亡后,选妃已被废除、禁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