逆向选择行为社会保险的享受对象及所在单位、服务和管理机构等采取的妨碍社会保险发展、损害职工利益的行动。其最突出的特征,是利用社会保险制度的经济补偿性质,满足个体对非法利益的追求。中国企业中目前存在的逆向选择行为包括:职工泡病假获得病假工资; 医院滥用高费用检查和滥用药物等手段获取超过企业负担能力的利润; 企业为促使富余人员分流利用滥给职工升级的办法动员其提前退休,进而造成社会统筹的职工退休费增加支出,或因经济、政治等各方面原因少报、瞒报工伤;管理部门无限加大管理费用等等。逆向选择另一个特征是损害个体一方面的利益而保证其另一方面的利益。例如职工患病休假影响收入,有些职工、特别是患慢性病职工,就在政策规定的临界点带病去上班,以保证其收入,结果影响了身体健康。参阅 “5·29现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