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事皆有理
二程关于理学的一个重要命题,是对天理生成一切、支配一切思想的论证。 语出《河南程氏遗书》第九。“理”是二程哲学体系的最高范畴,又称“天理”。 理是一种精神实体,是世界的本原、根源。这个天理是永恒的,独立存在,不生不灭,不增不减。 他说:“天理云者,这一个道理,更有甚穷已?不为尧存,不为桀亡。人得之者,故大行不加,穷居不损。 这上头来更怎生说得存亡加减?”(同上,第二)这个天理是万事万物的本原,万事万物则是由这个天理中派生出来的。由于万事万物是从这个天理派生出来的,所以“万物皆有理”。 (同上,第十一)又说:“所以谓万物一体者,皆有此理,只为从那里来。”(同上,第二)二程有时也说“有物必有则,一物须有一理”(同上,第十八),但他们认为这个“一物须有一理”之理,犹如“月印万川”。万川之月,只是天上一个月的反映。所以二程又说“一物之理即万物之理”(同上,第二)。 所以“凡事皆有理”不是说凡事皆有各自特殊的理,而是说凡事皆含有天理,凡事皆体现了天理。二程的天理论,是地地道道的客观唯心主义。 天理论对后来的封建社会的伦理道德产生了极坏的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