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急承认precipitate recognition又称“过早承认”,一个政治实体尚未完全形成一个国家,或者某一叛乱团体尚未完全建立一定程度上的永久性和有效统治时,第三国家或政府给予作为国家或政府的承认。过急承认是对有关现有国家的内部事务的干涉,根本不应视作一种合法的承认,并应认为构成国际不法行为。1903年巴拿马刚刚从哥伦比亚分离时,美国立即宣布承认巴拿马为一个新的独立的国家,从而阻止了哥仑比亚在巴拿马这一叛乱省份继续行使主权。这是被广泛引用的一个过急承认和干涉内政的例证。 过急承认一个国家尚未正式成立或某一新政府在本国领土内尚末建立有效的实际统治时,其他国家给予该国或该政府的承认。典型的如1903年美国对巴拿马的承认。它直接违背国际法上的 “有效统治原则”,为现代国际法所反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