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失投毒罪过失投放毒物,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产重大损失,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中国刑法中危害公共安全罪的一种。主要特征是: (1)犯罪客体是社会的公共安全,亦即不特定多数人的人身及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是否侵害公共安全,是本罪区别于过失杀人罪,过失重伤罪的重要特征。(2)犯罪客观方面必须具有危害公共安全的过失投毒行为,且须有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严重后果。有无严重后果是区分罪与非罪的重要标志。过失投毒行为未造成实际危害结果,或者仅造成他人轻伤或财产轻微损失的,不构成本罪。(3)犯罪主观方面只能是过失,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4)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