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循环经济
辽宁作为我国的老工业基地,曾经为我国经济的发展做出过巨大贡献。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也面临着发展经济和保护环境的双重机遇与挑战。面对严峻的资源和环境压力,辽宁做出了开展循环经济试点的决定,用循环经济的发展思路指导辽宁的结构调整和经济社会发展。2002年5月31日,国家环保总局正式批复辽宁省在全国率先开展循环经济试点工作。
辽宁省循环经济试点方案中确定的辽宁省发展循环经济的总体目标为:
❶近期。用5年左右时间,全省创建一批循环经济型企业、生态工业园区和几个资源循环型城市,大幅度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建设区域性的资源再生产业基地,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倡导循环经济理念,营造公众参与循环经济的社会氛围,初步建立发展循环经济的机制和框架。
❷长期。用10年左右时间,形成新型的经济发展模式,建立完善的循环经济发展机制和框架,使辽宁老工业基地步入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可持续发展道路。具体从建设循环经济型企业、建设生态工业园区和建设城市资源循环型社会着手。主要措施包括: 加快建立法规、规章体系,依法促进循环经济发展; 加大经济政策支持力度,建立循环经济多元化投资机制; 研究开发先进适用技术,建立完善循环经济科技支撑体系; 健全社会中介组织,建立信息交换平台; 加强循环经济的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倡导绿色消费; 加强国际合作; 强化组织领导,明确部门分工。为了推动循环经济的建设,选取鞍山市、本溪市、大连市、抚顺市、阜新市、葫芦岛市、盘锦市和沈阳市八个城市作为发展循环经济的重点城市。2004年12月5日,辽宁省环保局对外发布辽宁省3年时间进行循环经济试点的一批重要数据: 全省已有480多家重点污染企业开展了清洁生产审核,共实施方案6 000多个,每年新增经济效益16亿多元,节水1.5亿吨,节电1.5亿千瓦时,减排二氧化硫等污染物5万多吨; 全省部分洗煤厂、轧钢厂、选矿厂和燃煤电厂的废水实现了 “零排放”,鞍钢、抚顺石化和沈化等正积极创建循环经济型示范企业; 大连开发区和沈阳铁西新区开展资源循环利用和能源梯级利用,大幅度提高区域经济运行质量; 抚矿集团以 “一矿四厂一气” 转产项目为主线,探索出一条资源枯竭地区经济转型的新途径; 全省已有10座污水处理厂建设了中水回用系统,还建成了110个示范工程; 全省煤矸石和粉煤灰的综合利用率分别达到了74%和47%,比2001年提高了45个和10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