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际生产力
边际生产力又称边际生产率,是指最后追加的那个单位生产要素的生产力,即最后追加的那个单位的生产要素所增加的产量。
边际生产力最早是由美国经济学家克拉克提出来的。按照克拉克的解释,如果用两种生产要素生产一定的产品。其中,一种生产要素的数量不变,而继续追加另一种生产要素,则最后增加一单位的生产要素所带来的产量,就是该要素的边际生产力。如: 假定生产中所使用的生产要素只有劳动和资本,当资本不变而劳动量增加时,最后增加的一单位劳动所增加的产量就是劳动的边际生产力; 当劳动量不变而资本量增加时,最后追加的那个单位资本所增加的产量就是资本的边际生产力。边际生产力在实物量上表现为边际物质产品 (MPP),在货币形式上表现为边际收益产品 (MRP)。克拉克认为,在其他生产要素投入不变的条件下,某一生产要素随着投入量的增加,其边际生产力是递减的。边际生产力之所以会出现递减规律,是因为连续增加的生产要素投入量只与固定不变的生产要素发生作用,所以,随着生产要素的连续投入,则新增加的生产要素只能和越来越少的固定生产要素一起发生作用,结果就使每增加一单位的可变生产要素所带来的边际生产力递减。
厂商需求生产要素的目的是为了赚钱,为了获得利润,而利润是收益与成本的差额,厂商对生产要素愿意支付的需求价格,必然要考虑生产要素能够给自己带来多少收益,即必然考虑生产要素边际生产力的大小。边际生产力大,厂商愿意支付的价格高; 反之,边际生产力小,厂商愿意支付的价格就低。
克拉克还利用边际生产力这一术语来说明工资、利息、地租的决定。他认为,在完全竞争的静态环境中存在着按劳动和资本各自对生产的实际贡献,即边际生产力来决定收入的分配。工资是由劳动的边际生产力决定的,利息是由资本的边际生产力决定的,而地租则是由土地的边际生产力决定的。
边际生产力是西方经济学分配理论的基础。从静态分析看,在其他生产要素投入量不变或技术水平不变的前提下,单独增加某一生产要素投入量,达到一定限度后,产量确实会递减。但从现实来看,生产要素的边际生产力递减不具有现实客观必然性,因此以其作为分配理论的基础是缺乏科学依据的。值得肯定的是,用边际生产力来分析经济效益确有可取之处。
边际生产力
该理论由德国学者屠能在1826年出版的《孤立国》一书中最先提出,美国学者克拉克在《财富的分配》(1899年)一书中作了系统阐述。它说明收入如何在各生产要素之间进行分配。指在其他生产要素投入量保持不变条件下最后追加的一个单位该生产要素投入量所增加的产量(产值)。如使用资本和劳动两种生产要素生产出一定量产品,劳动的边际生产力指在资本投入量不变条件下最后雇佣的那个工人所带来的产量; 资本的边际生产力指在劳动投入量不变条件下最后追加的那个单位资本投入量所带来的产量。边际生产力理论是基于生产要素边际生产力的递减规律,即生产要素边际生产力在其他生产要素投入量不变条件下随着该生产要素投入量增加而递减。在完全竞争条件下各生产要素按各自的边际生产力将全部产出分配殆尽,即:
K·MPPk+L·MPPL=q
(1)
式中,q为使用资本投入量K和劳动投入量L所生产出的产量,MPP
k和MPP
L分别为资本和劳动的边际生产力。如果生产函数:
q=f (K,L)
(2)
为一次齐次函数,则满足边际生产力论的条件(1)。这是因为根据尤拉定理由一次齐次生产函数 (2) 得:

式中: MPP
k=∂f/∂k, MPP
L=∂f/∂L
这表明如果厂商按生产要素边际生产力向生产要素供给者支付报酬,那么总产出被分配殆尽,边际生产力论指出生产要素价格取决于其边际生产力,即劳动边际生产力决定其工资多寡,资本边际生产力决定其利息的高低。这由利润极大化一阶条件得出:

式中,P、P
K、P
L分别为产品价格、利息率、工资率,边际生产力论指出在完全竞争条件下厂商的长期最大利润等于零。这是因为用产品价格P乘(1)式两端然后利用利润极大化一阶条件 (4)、(5) 得:
p·q-(pkK+pLL)=0
即厂商长期最大利润等于零。这种理论的缺陷是混淆使用价值的生产与价值的创造,认为生产资料 (物化劳动) 本身也会 “创造” 出新的价值。它实际上是在继承19世纪上半期庸俗经济学三位一体公式的基础上,提出边际生产力这个概念,以便分别确定劳动与资本共同创造的产品和价值中各自所占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