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词语大全 > 同义词反义词 > 辞退,解雇 【同】 都是动词;都有停止雇用的意思;都可带指人的宾语;都可用于“被”字句和“把”字句中。 【异】 “辞退”侧重于使雇用者离去的意思,强调恢复雇佣关系前的状况;语义较轻。此外,还有谢绝、推辞的意思;“解雇”无此用法。[例]鲁迅《孤独者》:“但到春天,忽然听说他已被校长~了。”“解雇”侧重于解除雇用的合同或信约,含有较明显而强烈的雇用与被雇用的关系色彩以及比较严厉而不留情的按规定不再雇用的意味;语义比“辞退”重。[例]他不明白自己为什么被~了。 【反义】 辞退—录用 雇用 招聘/ 解雇—录用 雇用 辞退;解雇cítuì jiěɡù【同】 都是动词;都有停止雇用的意思;都可带指人的宾语;都可用于“被”字句和“把”字句中。 【异】 “辞退”侧重于使雇用者离去的意思,强调恢复雇佣关系前的状况;语义较轻。此外,还有谢绝、推辞的意思;“解雇”无此用法。[例]鲁迅《孤独者》:“但到春天,忽然听说他已被校长~了。”“解雇”侧重于解除雇用的合同或信约,含有较明显而强烈的雇用与被雇用的关系色彩以及比较严厉而不留情的按规定不再雇用的意味;语义比“辞退”重。[例]他不明白自己为什么被~了。 【反义】 辞退—录用 雇用 招聘/ 解雇—录用 雇用 辞退cítuì❶ 〈动〉谢绝,推辞:贺礼辞退│辞退一切礼物。 【同义】推辞│谢绝。 【反义】 接收│笑纳。 ❷ 〈动〉解雇:被辞退│辞退雇员。 【同义】解雇。 【反义】雇佣│接收│录用。 辞退cí tuì动词。解雇,多用于贬义。 【例】她首先看出来的是,那些 “老上海”决不做满三天便被人家辞退。(鲁彦《李妈》) 辞退cí tuì解雇。1884年邝其照《英语汇腋初集》第二章:“He was dismissed by his employer. 东家已辞退他。”1897年张元济《为设立通艺学堂呈总理各国事务衙门文》:“如有不遵教习告诫,及功课退缩无班可降者,随时辞退。” 辞退、解聘;敦聘、礼聘、聘请、聘任、聘用、特聘、延聘、延请、招聘、征聘;待聘、受聘、应聘○辞退cí tuì(动)解雇:~保姆|他因表现不好被公司~了。 ○解聘jiě pìn(动)解除职务,不再聘用:无故~|王医生昨天被~了。 ●敦聘dūn pìn(动)〈书〉诚恳地聘请:电报上写着,~先生为教育部部长。 ●礼聘lǐ pìn(动)以礼征聘:虽屡加~,他仍不出山|不惜以重金~。 ●聘请pìn qǐng(动)请人担任职务:~专家指导|~工程师担任兼职教师|~来的化妆师。 ●聘任pìn rèn(动)聘请人担任(职务):~制|厂里~他为总设计师|他已被~为公司的总经理|新~的女教师。 ●聘用pìn yòng(动)聘请任用;聘任:~贤能|~技术人员|公司不想~太多非技术人员。 ●特聘tè pìn(动)特地聘任或聘请:~外籍摄影师|军事研究院~研究员。 ●延聘yán pìn(动)〈书〉聘请:~外籍人员 |公司决意~一些高精尖人才。 ●延请yán qǐng(动)请人担任工作(多指临时的):~家庭教师|~他到家中作画。 ●招聘zhāo pìn(动)用公告的方式聘请:我们单位新~了两名工程师|在报纸上登了一条~广告。 ●征聘zhēng pìn(动)招聘:~服务人员|~启事|向社会公开~|~广告。 ○待聘dài pìn(动)等待招聘:~在家已大半年了 |外头有几个~的大学生。 ○受聘shòu pìn(动)接受聘请:他~当了足球教练|~为学校的法律顾问|退休后,~在法学院授课。 ○应聘yìng pìn(动)接受聘请:他~到上海教书|在众多的~者中选了三名|他~到寻呼台工作|他~来此做教练。 解除约定 解除约定解约 解除和约:解和 解除契约:退约 解约 解除盟约:解盟 解除顾用关系:辞退 解雇 解聘 退聘 ☚ 解除束缚 解除困难 ☛
雇用 雇用雇(雇借;雇赁) 雇用车:僦车 雇用船:雇船 僦船 僦舟 买舟 买船买帆 买棹 买櫂 出钱请人替自己做事:雇请 倩雇 雇倩 出钱让人为自己做事:雇(雇佣;佣雇) 佣僦 雇用人:僦人 雇人 雇用工人:雇工 雇用脚夫:雇脚 雇用民夫:僦民 雇用壮丁:僦丁 雇佣仆人:赁仆 雇用凶手:雇凶 挑选雇用:选雇 收买雇用:贿雇 临时顾工:短工 零工 受人雇用:佣 受雇 赁保 被雇用做工:卖工夫 受雇佣为人劳动:佣赁 停止雇用:辞(辞工;辞退;辞歇) 解雇 解聘、解雇:走路 解雇人:拔锅卷席 裁减辞退:裁退 被解雇:卷铺盖 炒鱿鱼 因办事不力被解雇:开销 (出钱让人为自己做事:雇用)
另见:用钱 使用 人 雇员 车子 船 ☚ 雇用 役使 ☛
辞职 辞职告谢 退职 卸职 谢事 谢职 逊事 避位 辞卸 辞去职务 辞去职位:致位 辞去职务,离开原来工作地点:卷铺盖 辞退或辞去职务:退职 放退 罢官退职:罢退 退黜 退免 官吏因年老请求退职:乞骸骨 官吏因父母年高,告归奉养:告养 辞职的婉辞:长休(长休告) 官吏退休,辞职:告休 辞去爵禄:辞禄 弃官,辞职:投传 投牒 辞去高位,接受低职:辞隆从窳 辞去差使:谢役 请求辞职:乞身 自请解除工作:辞去 自请辞职:告退 因年老而告退:告老 自动解职去官:弃官 投版 投笏 投冠投簪 投檄 挂印 挂节 捐位 表示弃官:悬节 辞官,弃官:抛官 挂衣冠 辞官退职:辞退 报请革除功名:详革 请求辞官免职:辞免 自请免职:自免 自脱 自替 托称有病请求辞职退隐:谢病 谢疾 自谦愚笨而辞职:谢拙 自陈年老退职:请老 任期届满而自求解退:辞满 因年老而辞职在故乡安度晚年:告老在家告老还乡 告老还家 (请求解除自己的职务:辞职)
另见:年老 解职 离职 退休 退隐 ☚ 辞职 辞官 ☛
聘请 聘请聘(~员;~礼;应~) 延(延请;延聘) 迎请 聘请担任某一职务:聘任 聘用 聘请任职:进身 选择聘请:选聘 选招 用公告的方式聘请:征聘 招聘 致聘 辟聘 辟请 征辟聘请:科聘 用尊敬的方式聘请:礼聘 以礼聘请:礼请 以重金礼聘贤士:郭隗金 厚礼延聘:重聘 诚恳地聘请:敦聘 不再继续聘请:解聘 辞退 停歇 (请人承担工作或担任职务:聘请)
另见:聘用 承担 担任 职务 ☚ 邀请 祈求 ☛ 辞退cí tuì谓告退,辞官。《后汉书·虞延传》:“宗(富宗)不悦,延(虞延)即~~。” 辞退国家机关、企业、事业等单位行政部门用行政手段根据单位一方的意愿终止劳动关系,解除所属职工工作的法律制度。辞退职工,除合同期满、企业无力经营等情况外,还有对违纪职工辞退的情况。1986年7月12日国务院发布的《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对企业职工有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影响生产、工作秩序等7种行为之一的,经过教育或行政处分仍然无效的,可以辞退。企业辞退违纪职工须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才能实施,同时,报企业主管部门、当地劳动部门或劳动仲裁委员会备案,并应征求工会意见。企业对被辞退的职工,应根据有关规定和具体情况发给一定的工资、医疗补助费等。 辞退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的行政组织解除所属人员工作的行为。 辞退 辞退(一) 辞退的涵义和特征 辞退,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在权限范围内,依据法律规定的条件解除与所辖公务员的任用关系。 为了准确把握辞退的内涵,我们有必要对辞退和开除两个概念进行区别。辞退和开除虽然都是行政机关主动解除与所辖公务员的任用关系,但两者存在质的差别。辞退不是行政处分,不具有惩戒性; 而开除是公务员惩戒中最严重的纪律处分,只适用于那些严重违法失职,损害国家机关声誉,屡教不改的公务员。公务员被辞退后可以享受相应的待遇,如领取失业保险或辞退费,而被开除者则不享受这些待遇。 辞退具有如下特征: 第一,辞退是国家行政机关的权力。辞退是单方行政行为,当法定情形出现时,国家行政机关有权依法解除与所辖公务员的任用关系,而无需事先征求被辞退公务员的意见。第二,辞退公务员必须基于法定事由。只有出现法定事由或者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时,行政机关才能行使辞退的权力。非因法定事由公务员不得被辞退,否则将构成对公务员劳动权的侵犯。第三,辞退公务员必须遵循法定程序。公务员与行政机关相比,显然处于弱势地位,辞退作为单方行政行为,进一步拉大了行政机关与公务员间的力量差距。为了保护公务员的合法权益,防止行政机关滥用职权,使辞退制度的效用得到健康、全面的发挥,要求行政机关严格遵循法定程序具有尤为重要的意义。第四,被辞退的公务员享有法定待遇。辞退是国家行政机关对公务员的处理行为,在客观上会对公务员造成一定损失。为了体现对公务员权利的保护,各国公务员法普遍规定,被辞退的公务员可以享受相应的待遇。 (二) 辞退的条件 科学合理地确定辞退条件,是建立健全公务员辞退制度的关键。从国情出发,积极借鉴国外经验,我国确立了符合中国实际,宽严适度的公务员辞退条件。 根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国家公务员辞职辞退暂行规定》及其他规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予以辞退: 1.连续2年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的。考核是公务员管理的重要内容。行政机关有权按照管理权限,对公务员的德、能、勤、绩进行全面考核,以此作为公务员奖惩、任用的依据。考核分为年度考核和平时考核,平时考核是年度考核的基础。此处所讲的考核是指年度考核。年度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及不称职等三个等次。公务员年度考核连续两年被评为不称职,就说明该公务员要么不具备担任公务员的素质、能力,不能完成工作任务; 要么不能认真地履行公务员义务,不适合在行政机关工作,为了避免公务员尸位素餐、人浮于事,行政机关可予以辞退。 2.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每一职位都对任职者有不同的知识、能力、资历要求,每位公务员也是各有专长,各有不足。为了保证行政管理活动的优质高效,就要做到用得其人,人尽其才,实现人与职的最佳配置。对不胜任现职工作的公务员,行政机关有权调动,安排适合的工作。如果公务员拒不接受对其的安排,可按法定程序予以辞退。但要指出的是,对公务员是否胜任现职的评价应当是客观、公正的,并要综合考虑职位要求,公务员个人的政治思想水平、业务素质、能力资历、健康状况等因素。严禁借此进行打击报复。 3.因单位调整、撤销、合并或者缩减编制员额需要调整工作,本人拒绝合理安排的。社会的发展,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深化,政府职能的转变,必然要求进行机构改革,调整、合并、撤销机构,缩减编制员额,裁减、分流现有人员。这是国家行政机关的自我调节、自我完善。对因单位调整、撤销、合并或者缩减编制员额,需要调整公务员工作时,行政机关要切实保护公务员的合法权益,妥善合理地做出安排; 公务员也要遵守个人服从组织原则,服从安排。如果拒绝合理的工作安排,行政机关有权予以辞退。 4.旷工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30天的。旷工,是指公务员无正当理由,未履行请假手续,在工作时间内不到岗,不从事本职工作的行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是指公务员非因法定事由或遭遇不可抗力,也未履行必要的续假手续,假期届满后仍未回到工作岗位。忠于职守、勤奋工作,尽职尽责,是公务员的法定义务。旷工和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都违反了此项义务,构成违纪,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为维护行政机关的正常工作秩序,严肃工作纪律,我国公务员法规规定,旷工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30天的,行政机关有权予以辞退。 5.不履行国家公务员义务,不遵守国家公务员纪律,经多次教育仍无转变或者造成恶劣影响,又不宜给予开除处分的。公务员是行使国家权力,执行国家公务的人员。法律在赋予其执行公务必需的权利的同时,也规定了相应的义务和严格的纪律要求,这体现了权利义务的一致性。如果公务员在享受权利的同时,不履行公务员义务,不遵守公务员纪律,经多次教育仍无转变或者造成恶劣影响,虽不宜给予开除处分的,可以通过辞退的方式,将其清除出公务员队伍,纯洁队伍,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 为了防止行政机关行使辞退权力时,侵犯公务员的合法权益,体现辞退制度的公正性,我国《国家公务员辞职辞退暂行规定》明确规定,公务员因公致残并被确认丧失工作能力的,患严重疾病或负伤正在进行治疗的,女性公务员在孕期、产期及哺乳期的,只要具备以上三种情形之一的,国家行政机关不得予以辞退。 (三) 辞退的程序 辞退程序的设计,不仅要保障行政机关辞退权力的顺利实施,充分发挥辞退制度的作用; 同时也要防止行政机关滥用权力,维护公务员的合法权益,根据我国法规规定,辞退的程序主要有: 1. 所在机关提出建议。所在单位在核准事实的基础上,经领导集体研究提出建议,并写出书面报告,说明辞退理由和事实根据,填报《辞退国家公务员审批表》并附有关材料,按管理权限报任免机关。 2.任免机关人事部门审核。任免机关接到拟辞退公务员所在单位报送的材料后,应交由其人事部门进行审核。人事部门应当着重审查: 是否具备辞退的法定事由,事实是否清楚,所在单位提出的辞退理由是否充分,是否存在打击报复、滥用职权等非法行为。如果符合法律规定,即提出同意辞退的建议; 如果不符合法定事由和法定条件,则要提出不同意辞退的建议; 如果发现存在打击报复、滥用职权等行为时,要提出查处有关人员责任的建议。 3. 任免机关审批。任免机关应当在3个月内,根据人事部门的建议依法分别做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辞退决定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呈报单位及被辞退的公务员。 辞退同辞职一样,还需履行备案、归档程序和公务交接程序。 (四) 辞退的相关事宜 公务员被辞退后,不再保留公务员身份,自批准之月起的下个月起停发工资,并在5年内不得重新录用到国家行政机关工作。其人事档案由所在单位在15日内,按规定转到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流动服务机构。 被辞退的公务员依法享受相关的待遇。在已开展机关工作人员失业保险的地方,被辞退者可以持《辞退国家公务员通知书》,在30日内携带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失业保险管理机构办理失业登记手续,领取《失业证》,并按规定领取失业保险金。尚未开展机关工作人员失业保险的地方,被辞退者可以到当地政府人事管理部门所属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并按月领取辞退费。辞退费的发放标准应当根据“低于公务员办事员的最低工资,高于社会救济” 的原则确定,发放期限由被辞退者的工龄长短决定,最短为3个月,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对辞退决定不服的,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提出申诉。 ☚ 辞职 退休 ☛ 辞退指用人单位出于正当的理由,中止对某个职工的录用。但为保障职工的劳动权利,用人单位不得违法辞退职工。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下列几种情况可以辞退职工: (1)定期劳动合同期满;(2)新参加工作的职工,在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或其工作能力、业务水平与其所担任的工作不相称者;(3)职工违反劳动纪律,达到一定程度又不够开除条件的;(4)在录用职工时,录用单位违反录用制度,徇私舞弊,非法录用的。辞退与开除或除名不同,辞退属正常情况下解除劳动关系,不带任何惩处的性质。而开除或除名则属对犯严重错误的职工实行的纪律处分或行政处分。 辞退企业、事业、国家机关等用人单位提出终止与其所属职工的劳动法律关系的一种制度。在我国,用人单位辞退职工,除劳动合同期满等条件以外,一般还须符合下列条件:(1) 遇到不可克服的经济困难和特殊情况,单位宣布破产、停工达到法律规定的期限的;(2) 严重亏损,无能力支付工人工资,其时间达到法律规定的期限的;(3) 职工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4) 职工不履行劳动合同或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的;(5) 职工因刑事犯罪而受到法律制裁的。为了防止用人单位任意辞退职工,我国劳动法规规定,用人单位在辞退职工之前,应征求工会基层委员会的意见,并报企业主管部门和当地劳动人事部门备案。如果被辞退的职工不同意用人单位的决定,在规定的期限内可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诉,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对仲裁不服的,被辞退职工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辞退国有企业等用人单位对违反劳动纪律、经教育仍然无效的职工解除其工作的法律行为。辞退同开除、除名不同,它属于正常情况下解除劳动关系的一种形式。为加强国有企业劳动纪律,提高职工队伍素质,增强企业活力,同时为防止企业行政任意辞退职工,1986年国务院发布并实施了《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企业辞退职工时,要征求工会意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被辞退的职工对企业作出的辞退处理不服时,可以在规定的期限内,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诉。由劳动争议促裁委员会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