输出入管理委员会天津办事处1947年2月15日,国民政府经济委员会在上海设立“输入临时管理委员会执行委员会”,在华北成立天津地区办事处为一级处,负责河北(平津在内)、绥元、山西、察哈尔和东北9省区域内的进出口商登记及输入许可证的审核发放事宜。与此同时,为了扩大出口,在天津又设立了输出委员会执行委员会天津区办事处。两个办事处成立不久,国民政府行政院于8月17日成立了隶属行政院的输出入管理委员会,并于9月撤销“输出”和“输入”天津办事处。在输出入临时管委会天津办事处原址赤峰道组成“输出入管理委员会天津区办事处”。天津办事处是设在上海的输出入管理委员会的派出机构,除负责进出口厂商登记,根据管委会下达的限额审核许可证和分配外汇,并负责召集地区有关部门会议,协调管理进出口贸易办法和步骤。1949年天津解放后,天津办事处被人民政府对外贸易接管处接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