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转致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运送 运送输(输将;输遗;输送;~电) 辇(辇输;辇送) 转致 另见:人 物资 货物 粮食 ☚ 装载 载运 ☛ 送礼 送礼送情 另见:人情 礼仪 礼物 ☚ 送礼 赠送礼物 ☛ 经营 经营营(营运;营干;营致) 经 办 另见:筹划 管理 企业 商业 赢利 亏损 ☚ 经营 经商 ☛ 送出 送出发(发出;发送) 另见:拿出 物品 书信 运送 交给 ☚ 送出 送上 ☛ 用某种方法谋利 用某种方法谋利以文辞谋利:鬻笔 ☚ 谋利 用手段谋利 ☛ 获利 获利润利 享利 吃利 食利 ☚ 得财 得名 ☛ 传达 传达传(传告) 通白 腾告 转致 ☚ 通知 传话 ☛ 转致transmission对某一涉外民事关系,甲国根据自己抵触规则的规定应适用乙国法律,而乙国的抵触规则规定应适用丙国的法律,结果甲国适用了丙国实体法的情况。 转致Transmission又称“转据反致”、“二级反致”。甲国法院按照自己的冲突规范本应适用乙国法,而乙国的冲突规范却指定适用丙国法,因此甲国法院适用丙国实体法。广义的反致包括转致。接受转致的结果是受理案件的法院适用第二个外国的实体法制度。 转致在处理涉外民事关系时,甲国法院依本国冲突规范援引乙国法,而乙国的冲突规范又规定该法律关系的解决应适用丙国法,于是甲国法院便适用了丙国的实体法。 转致 转致国际私法中援用外国法的一种制度。指对某一涉外民事法律关系,甲国法院按照自己的冲突规范适用乙国法,而乙国的冲突规范却指定适用丙国法,因此甲国法院适用了丙国法处理,即为转致。各国对转致态度不一,有的采用,有的有限制地采用,有的则不采用。 ☚ 拘留 规章 ☛ 转致 转致Transmission亦称“二级反致”。指当甲国法院在处理某一涉外民事法律关系时,按照本国的冲突规范应该适用乙国法,但乙国法中的冲突规范规定该法律关系应依丙国法解决。如果甲国适用了丙国法即为转致。例如一个在法国有住所的美国人在日本死后,在美国留有动产,后因此动产在日本提起诉讼。根据日本《法例》第25条规定:“财产继承依照被继承人的本国法”,即美国法。而根据美国的判例,“动产继承依被继承人住所地法”,即应适用法国法。如日本法院适用了法国法,即是转致。产生转致的原因:一是有关国家的冲突规范对同一民事法律关系采用不同的连接点;二是法院在解决法律适用问题时,将冲突规范所援引的外国法理解成为该外国的冲突规范和实体法的总和。转致的作用在于限制本国冲突规范的效力。目前各国立法和实践中,承认和采用转致的国家较少。我国法律也无转致的规定。 ☚ 反致 法律规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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