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渢1916——河南開封人,1916年生。中學畢業後,入河南建華藝術學校音樂系。1935年畢業於南京中央電影攝影場演員學校,並任該場音樂組負責人。1938年任重慶兩江女子體育專科學校音樂教授。1940年在重慶與李凌共同主編《新音樂月刊》,同時编譯出版《蘇聯音樂》、《音樂自學教程》 等書。1941年加入中國共產黨。1947年任廣州省立藝術專科學校音樂系副教授。1948年與李凌在香港創辦中華音樂院,又赴新加坡創辦中華藝術專科學校,任校長兼音樂系主任。中華人民共和国成立後,歴任政務院文教委員會計劃委員,文化部辦公厅主任,文化部藝術局局長,中央音樂學院長等職。曾任中国音協秘書長、書記處書記,音樂出版社董事長兼社長,第三届全国人大代表,第五届全國政協委員,後任中央音樂學院名誉院長,文化部藝術委員會副主任,国務院學位委員會藝術學科評議委員,《音樂研究》主编,第六届全國政協委員,中國音协副主席等職。著有《名曲評論》、《西歐散記》。编譯出版有《和聲學初步》、《對位法初步》、《賦格初步》、《曲调與和聲》、《和聲的進行》等。编著出版有《貝多芬和他的九個交響樂》、《詩經的音樂及其他》等。 趙渢(金) 東平 (今遼寧遼陽) 人。字文孺,號黄山。大定二十二年(1182)進士,仕至禮部郎中。性沖淡,學道有所得,工豪翰,尤善篆書。《金史·本傳》 曰: “黨懷英小篆,李陽冰以來鮮有及者,時人以渢配之,號曰 ‘黨趙’。”金趙秉文云: “渢之正書,體兼顔(真卿)、蘇 (軾); 行、草備諸家體,其超放又似楊凝式,當處蘇、黄(庭堅)伯仲間。”南宋元好問云: “黄山書如深山道人,草衣木食,不可以衣冠、禮樂束縛。遠而望之,知其為風塵物表。”著有 《黄山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