趋善避恶四法则台湾现代伦理学者龚保善提出的4条道德法则。(一)扬“真善”斥“伪善”。真善是依从理性而又符合良心的行为,也是正常合理表里如一的行为;伪善是外貌良好而实质相反的行为,也是手段圆滑而动机不能的行为。(二)求“久善”舍“暂善”。久善指具有永恒价值的一切功业和善行,重道义,先苦后乐,值得追求;暂善即只图眼前利益,贪求一时快乐的行为,重功利,先乐后苦,不值得追求。(三)扩“偏善”达“全善”。偏善是古代人们的偏爱行为,全善即现代人群的博爱行为。(四)积“小善”成“大善”。即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龚认为,人性具有趋善避恶的倾向,以上4条应为遵循的原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