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副产品奖售
商业企业根据国家鼓励农副产品生产者多交售某些重要农副产品而售给一定数量平价的紧缺商品的一项奖励政策。 它是在当前某些商品供应不足和市场仍存在著平价和议价的条件下,常有换购和加价的性质,是国家同农民进行商品交换的一种补充形式。农副产品奖售政策开始于1961年,到1966年实行全国统一奖售标准的农副产品达到156种,1973年减少为95种。 奖售的商品主要是农民生产和生活必需品,如交售棉花奖售化肥;交售生猪奖售粮食;交售蚕茧奖售棉布等。实行奖售政策,既能保持重要农副产品的收购价格稳定,又能鼓励农民交售,有利于国家掌握重要农副产品。 在农副产品和日用工业品供应不足的情况下,对促进农副产品生产的发展和完成收购任务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是,奖售办法毕竟是一项暂时性的经济措施。今后,随著工农业生产的发展和市场商品供求状况的改善,农副产品奖售的范围及其标准必将逐步缩小和降低,直至被农副产品的议购所取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