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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词 赵仲卿酷暴案
类别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释义
赵仲卿酷暴案

赵仲卿酷暴案

赵仲卿于开皇初任石州刺史。他在任时,执行法令十分严猛,“纤微之失,无所容舍”,其下属长吏,犯有过错,即加以鞭笞,其数常擅令达二百(按:依法,笞最高五十,杖最高一百)。在他的严刑峻法下,无论是官人还是百姓都不敢轻易违法,因此“盗贼屏息”。文帝以为其有能力,又派他为朔州总管,统辖塞北屯田。其下属稍有管理不当之处,赵仲卿就召其主掌人,“挞其胸背,或解衣侧曳于荆棘中”。时人都称他为“猛兽”。开皇十八年(公元598年),有人上表告言赵仲卿“酷暴”之罪。文帝派御史王伟按问此案,所言皆为实。但是文帝却“惜其功不罪也了”,并下诏慰劳他说,“知公清正,为下所恶”,还赐物五百段作为奖励。于是赵仲卿更接恣意妄为。最后,文帝不得已,只好将他“免官”。可见文帝对酷吏的偏爱。专制法律对百姓“严猛”,而对酷吏却“宽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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