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赫尔巴特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赫尔巴特 赫尔巴特1776—1841生于德国奥尔登堡一法官家庭,从小受到家庭的严格教育。1788年人文科中学,1794年入耶拿大学,学习法律、哲学、数学和文学。1797年中断学业,去瑞士担任贵族施泰格3个男的家庭教师。1799年在瑞士访问裴斯泰洛齐,受到其教学心理化思想影响。1800年回国完成大学学业,1802年获哥连根大学哲学博士学位,并在该校任教,先后讲授教育学、伦理学和心理学。1809年应聘到柯尼斯堡大学主持哲学和教育学讲座。1810年在该校创办教育研究所和实验学校,从事教育实验和理论研究。后又返回哥连根大学任教。在哲学上,赫尔巴特受德国古典唯心主义哲学家菜布尼茨、康德等人思想影响,认为人的灵魂是一种不变的“实在”,具有形成感觉、构成观念的能力。人的认识活动就是取得观念并依靠旧观念来同化新观念的过程。观念是人们全部心理活动的内容。在伦理学上,他认为人类道德的基础是五种永恒不变的观念,即内心自由、完善、善良、正义和公正。人们以此来调节个人意志和社会冲突,就能使自己成为有美德的人。其伦理和心理学奠定了其教育学的基础,前者指明教育目的,后者提供实现目的的途径和手段。赫尔巴特将教育过程分为管理、教学和训育相互联系的三部分。 ☚ 卢梭 欧文 ☛ 赫尔巴特1776—1841Johann Friedrich Herbert德国哲学家、心理学家和教育学家。早年就读于耶拿大学和哥廷根大学。曾在哥尼斯堡大学继任康德的教授职位。主要著作有《普通教育学》、《普通实践哲学》、《哲学概论》等。赫尔巴特抛弃了康德的官能概念,将心理活动看作是一系列的感觉,而观念是最根本的要素。认为人的一切心理过程,包括情绪、意志、思维和想象等,都无不是观念的变形。基于这样的理论,他认为人类道德的基础也是五种基本观念:“内在自由”、“完善”、“善意”、“权利”和“公平”。与这五种观念相适应,则有五种社会组织:1.宗教社会。其目的是为着人类社会的精神生活,与内在自由观念相对应;2.教化组织。其目的是为了文化启发,与完善的观念相对应;3.行政组织。其目的是为着谋求个人的社会福利,与善意的观念相对应;4.法律社会。其目的是为了建立公正的社会生活,与权利的观念相对应;5.报酬组织。其目的是为了奖善惩恶,与公平观念相对应。为了培养这五个方面的德性,赫尔巴特还建立了他的教育学体系。他认为教育学是哲学的科学,以伦理学和心理学为基础。伦理学规定陶冶的目的,心理学规定陶冶的方法,二者有所分工又有所一致。这样的教育科学才能有效地培养具有完善德性的人。 赫尔巴特德国心理学家、教育家。1776年5月4日出生于一个法官家庭,卒于1841年。1788年入文科中学,深受康德思想的影响。1794年入耶拿大学,学习法律、哲学,兼学数学和文学。1797年3月中断学业,为瑞士的一位贵族的3名男孩当家庭教师,为其后建立教育理论提供了重要的实践经验。1799年拜访裴斯泰洛齐,直接受到其教育思想的影响。1800年初辞去家庭教师工作回到德国,在完成大学课程的同时研究和宣传裴斯泰洛齐的学说和经验。1802年获格廷根大学哲学博士学位后开始在该大学任教,先后讲授教育学、伦理学和心理学。1809~1833年应聘担任柯尼斯堡大学哲学教授。1810年为该校创办教育研究所并附设实验学校,创教育理论研究与实际试验并举之始。1833年返回格廷根大学任教。其主要教育著作有:《普通教育学》、《心理学教科书》、《学校与生活的关系》、《教育学讲授纲要》。 赫尔巴特 赫尔巴特1776—1841Heerbate,J·F·Herbart德国心理学家、教育家。出生于一个法官家庭。12岁进古典拉丁学校,18岁升入当时德国哲学中心耶拿大学,研读了康德、费希特和莱布尼兹的哲学著作。受莱布尼兹的“单子论”和康德的不可知论影响较深。大学毕业后,到瑞士一个贵族家里当了3年家庭教师,从此开始了他的教育活动,1799年到布格多夫结识了裴斯泰洛齐,了解并研究了裴氏的教育理论。1802年在哥丁根大学获博士学位并在该校任讲师,讲授教育学和心理学。1809年到哥尼斯堡大学任教授,主持哲学和教育学讲座,并创办了教育研究所和实验中学。晚年注重教学和著述工作直至1841年去世。赫尔巴特是近代资产阶级教育家中第一个试图把教育建立为一门学科的人。他从唯心主义的哲学观点来阐述教育的本质;从伦理学基础上来阐述教育目的论;从心理学基础上来阐述教育方法论。他不仅指明了教育学的研究对象,指出了它同其他学科的相互关系,而且提出了科学的术语、定义和分类。他认为“教育的最高目的”就是培养道德。而人类的道德由五种永恒不变的观念,即内在自由、完善、善意、法权和正义的观念所组成。他同时认为观念是人的心理活动最根本的要素,一切情绪、意志、思维、想象等,都不过是观念的变态。他把教学过程分为三部分:管理、教学、德育。管理是教学过程的前提和条件,采用威吓、监督、命令、禁止和惩罚等来建立秩序和纪律;教学是教育的最基本手段,并根据儿童的六种兴趣(经验、思辨、审美、同情、社会、宗教)分别开设自然、数学、文学、外语、历史、神学等课程。要求教师分别采取叙述、分析、综合教学法进行教学。课堂教学要按照儿童所呈现的注意、期待、探求、行动的不同心理状态而把教学划分为明了、联想、系统和方法四个阶段。他强调学生要牢固掌握知识,教师要把学科的系统知识通过课堂教学传授给学生,并重视教学的教育性。他的主要著作有:《普通教育学》(1806)、《教育学讲授提纲》(1835)和《心理学教科书》(1816)等。 ☚ 福禄贝尔 洪堡 ☛ 赫尔巴特 赫尔巴特1776—1841Heerbate德国哲学家、心理学家、教育家。1776年5月生于德国奥尔登堡。曾任格廷根大学、海尔德堡大学哲学、教育学教授,主持哥尼斯堡大学哲学讲座,创办教育研究班。哲学上受G·W·莱布尼茨和L·康德哲学思想的影响。教育学受J·H·裴斯泰洛齐教学心理化理论的影响。他认为人的灵魂是一种不变的实在,与肉体结合形成许多感觉,并构成观念,成为人全部心理活动的基础。人类道德的基础就是5种不变的观念,即内在自由、完美、善意、法律、正义,观念是人的情绪、意志、思维、想象等一切心理过程最根本的要素,人们是用观念来调节个人意志和社会冲突。他的教育学体系就是建立在这种伦理学、心理学观念上的。他提出教育的目的在于培养具有“完美德性”的人,即普鲁士君主制度的拥护者。他提出了“教学的教育性”的概念,认为教学是教育最基本的手段,教学应以多方面的兴趣为基础,通过不同学科的教学形成儿童各种活动观念。为此,他提出必须选择有助于形成必要观的教材,使学生接受新教材时,唤起心中已有的观念。而且要按照学生心理活动规律采用教学制度。根据他所理解的心理活动规律,教学过程分为4个阶段:明了—讲授新知识;联想—新旧知识的联系;系统—概括和总结;方法—实际应用。4个阶段相应的心理状况是注意、期待、探究和行动。他的门徒在此基础上发展成“五段教学法”。他强调用严峻的方法管理儿童,以威吓、监督、命令、惩罚等方法,建立秩序和纪律,约束儿童的意志。他重视宗教教育的作用,认为必须尽早地培养儿童对宗教的兴趣和服从精神。在他的教育思想体系中,注意教育学与心理学的联系,重视教学的教育性原则、教学的系统性,发展多方面的兴趣等,对教育学的发展有积极影响。他的主要著作有:《普通教育学》、《学校与生活的关系》、《教育学讲授纲要》等。 ☚ 洪堡 福禄贝尔 ☛ 赫尔巴特1776—1841Johann Friedrich Herbart德国哲学家、心理学家和教育家。认为人的灵魂与肉体结合产生感觉,构成观念,其中内在自由、完善、善意、权力和公平等五种不变的观念构成人类道德的基础;观念是最根本的要素,人的一切心理活动都是观念的变形。主张教育目的在于培养具有“完美德性的人”。提出“教育性教学”的概念,视教学为教育的主要手段。把教育过程分为管理、教学、教育三部分。强调统觉在教学中的作用,要求教学以学生兴趣为基础。将教学程序分为“明了”、“联想”、“系统”、和“方法”四阶段,后为其弟子发展成为“五段教学法”。著有《普通教育学》、《学校与生活的关系》等。 赫尔巴特 赫尔巴特赫尔巴特(1776—1841 ),德国著名教育学家、哲学家和心理学家。生于律师家庭,毕业于耶拿大学。1802年在哥丁根大学获博士学位,曾任格丁根大学、柯尼斯堡大学教授。他的教育思想是建立在形而上学实在论的哲学、观念心理学和以5种道德观念(即内在自由、完善、善意、法权、正义)为核心的伦理学的理论基础之上的。认为教育的目的就是要培养真正善良的人,这种人应具有符合完善和正义的观念,敏锐的认识力和坚强的意志力,能将世界导之于正轨。他的教育学主要包括3大部分,即管理论、德育论和教学论。把德育看作是教育的最根本的任务,是全部教育目的的核心。认为管理必须要建立秩序和纪律,提出了威吓、监督、命令、禁止和惩罚等错误的管理方法。提出教学是教育的最基本手段,并强调教学应以多方面的兴趣作为基础,灌输5种道德观念。把兴趣分为6种:经验的兴趣、思辩的兴趣、审美的兴趣、同情的兴趣、社会的兴趣、宗教的兴趣。根据兴趣分别设定各种学科。提出3种教学方法:叙述教学法、分析教学法、综合教学法。并把教学分为4个阶段:明了、联想、系统和方法。后来他的学生则把4段教学发展为5段教学法:分析—综合—联合—系统—方法(或:预备—提示—连结—总括—应用)。主要著作有 《普通教育学》、《心理学教科书》、《哲学概论》、《科学的心理学》、《普通实践哲学》 等。 ☚ 洪堡 霍瑞斯·曼 ☛ 赫尔巴特 赫尔巴特赫尔巴特 (1776—1841),德国著名教育学家、哲学家和心理学家。生于律师家庭,毕业于耶拿大学。1802年在哥丁根大学获博士学位,曾任格丁根大学、哥尼斯堡大学教授。 ☚ 洪堡 霍瑞斯·曼 ☛ 赫尔巴特 赫尔巴特1776—1841Herbart,J.F,德国哲学家,心理学家和教育家。生于德国的奥尔登堡一位法官家庭。18岁从古典中学毕业入耶拿大学哲学系学习。毕业后曾任家庭教师。1802年获格丁根大学哲学博士,并留校任教,后升为教授。1809年任哥尼斯堡大学教授,教授心理学和教育学,并创办培养师资的教育研究班和附属实验学校。1833年返回格丁根大学任教,至1841年去世。赫尔巴特接受德国哲学家莱布尼茨和康德哲学思想,并受到裴斯泰洛齐的教学理论心理化思想的影响,他以唯心主义哲学观点来理解教育的本质,从唯心主义伦理学出发规定教育的目的——培养有善良美德的人。他较早地明确提出以心理学和伦理学为基础,把教育学建成为一门科学。他主张把教学过程分为:管理、教学和道德教育三部分,强调运用严峻方法管理儿童,以建立秩序和纪律,为教学和道德教育创造必要的条件。他认为首先应管住儿童,然后才能谈到教学和教育。他以统觉理论为依据,强调通过教学发展多方面的兴趣,并把兴趣分为经验的、思辨的、审美的、同情的、社会的、宗教的6种。他根据诸种兴趣拟定了一个内容广泛的中等教育课程体系。他重视教学阶段的理论,根据兴趣的四个阶段,即注意、期待、探求和行动,把教学程序也相应划分为四个阶段:(1)明了,即用叙述的方法讲解新教材;(2)联想,即用分析的方法使学生在旧观念的基础上形成新观念;(3)系统,即用综合的方法使学生理解和概括教材,得出结论和规则;(4)方法,即用应用的方法使学生把系统化了的知识运用于实际。这一教学阶段划分理论后来被他的门徒发展成为著名的“五段教学法”。赫尔巴特还提出了教学的教育性原则,认为教学的根本目的是培养儿童的德行,而教学又是道德教育的基本途径。他强调培养学生具有内在自由、完善、仁慈、法制和正义等道德品质,陶冶学生的心灵。他还强调道德教育必须与宗教教育结合起来。总的说,赫尔巴特的理论重视古典教育、宗教教育,采取严酷的态度和方法对待学生,从而抑制了儿童的创造性和主动性。这都反映了他维护普鲁士君主专制制度的社会政治立场。然而他的发展学生多方面兴趣的思想、教学的系统性思想以及教学的教育性原则等也有其积极因素。19世纪中叶以后,赫尔巴特的教育学对欧美国家和日本、中国的教育具有广泛影响。主要著作有:《普通教育学》 (1806)、《学校与生活的关系》(1818)、《教育学讲授纲要》(1835)等。 ☚ 裴斯泰洛齐 福禄贝尔 ☛ 赫尔巴特 赫尔巴特1776—1841Johann Friedrich Herbart德国哲学家、心理学家、教育家,科学教育学的奠基人。生于普鲁士的下萨克森州的奥尔登堡。1794年入耶拿大学。1797—1799年中断学业,去瑞士任家庭教师。1800年回德国继续完成大学课程。1802年获格丁根大学哲学博士学位,留校任教。1806年出版《普通教育学》。1809年任哥尼斯堡大学教授,并创办第一所教育研究所。对心理学的贡献主要有: (1) 最早倡导心理学是一门科学。(2) 接受了莱布尼茨关于灵魂单子具有活动特性的观点,认为观念也是活动的。提出观念的融合和复合的概念。(3) 提出统觉团和意识阈的概念,引发了随后的无意识研究。著作还有《心理学》(1816年)、《心理学是一种科学》(1824—1825年)。 ☚ 施普茨海姆 布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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