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资源税、 土地增值税和耕地占用税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资源税、 土地增值税和耕地占用税 资源税、 土地增值税和耕地占用税资源税是对在我国境内开采矿产品和生产盐的单位和个人,就其级差收入课征的一种税。资源税作为一个独立税种,是在1984年全面改革工商税时设立的。1993年底进行的税制改革,取消了盐税,将盐及矿产品纳入资源税课税范围。依据课税目的和意义的不同,可以分为一般资源税和级差资源税。我国现行资源税属于级差资源税的范畴,只对特定资源征收,具有受益税、差别税、从量定额征收等特点。征税范围应当包括一切开发和利用的国有资源,因缺乏征收经验,目前只包括矿产品和盐两大类。其中矿产品指原油、天然气、煤炭、金属矿产品和其他非金属矿产品等。资源税共设七个应税品目,采用从量定额的办法征收,实行 “普遍征收,级差调节” 的征收原则。并设置上下限的幅度税额,同类产品,资源条件不同,税额也不同。计税依据是课税数量,即销售量或自产自用数量。资源税是一个很有发展潜力的税种,随着开征范围的扩大,调节力度的增强,在地方税收收入中的地位将日益重要。 ☚ 农(牧)业税 开征证券交易税和遗产税的设想 ☛ |
随便看 |
|
文网收录3541549条中英文词条,其功能与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牛津高阶英汉词典等各类中英文词典类似,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中英文字词句的读音、释义及用法,是语言学习和写作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