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和服务净出口货物和服务出口减货物和服务进口的差额。出口包括常驻单位向非常住单位出售或无偿转让的各种货物和服务的价值;进口包括常驻单位从非常驻单位购买或无偿得到的各种货物和服务的价值。由于服务活动的提供与使用同时发生,因此服务的进出口业务并不发生出入境现象,一般把常驻单位从国外得到的服务作为进口,非常住单位从本国得到的服务作为出口。货物的出口和进口都按离岸价格计算。中国1990、1995、2000、2004、2005年货物和服务净出口分别为510.3、998.5、2240.2、4079.1、8345.5亿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