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交接清单
港口和航方在货物装卸船作业中进行交接的主要单证。装货港将配装船舶的货物分舱口汇总制单(若该船靠卸二个以上港口还应分港口汇总),在装货过程中发生涉及港航之间责任划分的有关情况,如一票货物的全部或部分退装、散装货物的水尺检测记录、产生不影响货物运输的质量问题等,均应在交接清单上注明。装货完毕,港航双方在交接清单上签认,交接手续才始完毕。船舶到达卸货港后,交接清单又是卸货港凭以掌握货物分舱实载情况的主要依据。同时卸货过程中涉及到港航之间责任划分的有关情况,如货物短缺残损等,由卸货港按实际情况批注。卸货完毕,港航双方在交接清单上签认,交接手续才始完毕。交接清单的主要内容除运单记载的主要项目外,增加起运港和到达港记载、散装货物空重载水呎记载等项,以及两港一航的签章。交接清单一式六份起运港二份、船舶及船舶所属企业各一份,卸货港二份随船转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