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货币与银行统计体系对货币供应量进行总量核算的统计账户体系。它由三个基本账户和两个合并账户组成。三个基本账户是三个资产负债表:(1) 货币当局资产负债表,(2) 存款货币银行资产负债表,(3) 非货币金融机构资产负债表(在我国是特定存款机构资产负债表,不包括保险公司、证券公司和外资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表)。两个合并账户是两个概览:(1) 货币概览。是货币当局资产负债表和存款货币银行资产负债表的合并账户,可计算M0和M1。(2) 金融概览。是货币当局资产负债表、存款货币银行资产负债表、非货币金融机构资产负债表的合并账户,可计算M2。在我国,金融概览称为“银行概览”,是货币当局资产负债表、存款货币银行资产负债表、特定存款机构资产负债表的合并账户。 在货币与银行统计体系中,金融机构按照其创造货币的功能被划分为三大类: 1. 货币当局,即中央银行。它具有创造基础货币的功能。 2. 存款货币银行。它具有吸收活期存款、创造派生存款货币的功能。在我国目前的货币与银行统计中,存款货币银行包括:(1) 国有独资商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2) 其他商业银行(交通银行、中信实业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华夏银行、中国民生银行、招商银行、深圳发展银行、广东发展银行、兴业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烟台住房储蓄银行、蚌埠住房储蓄银行等),(3) 信用合作社(各城市信用合作社和农村信用合作社),(4) 财务公司,(5) 作为政策性银行的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3. 非货币金融机构。它不具备创造派生存款货币的功能。在我国,非货币金融机构包括:(1) 特定存款机构(金融信托投资公司、金融租赁公司、作为政策性银行的国家开发银行和中国进出口银行),(2) 保险公司,(3) 证券公司,(4) 外资金融机构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