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债合计企业承担的能以货币计算,将以资产或劳务偿付的债务。负债一般按偿还期长短分为流动负债和长期负债、递延税项等。1999年中国国有及规模以上非国有企业流动负债和长期负债总额分别为50070.19亿元和21552.58亿元,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流动负债和长期负债总额分别为31828.59亿元和17666.42亿元,“三资企业”流动负债和长期负债总额分别为10407.35亿元和2680.68亿元。 负债合计 负债合计企业所承担的能以货币计量,将以资产或劳务偿付的债务,偿还形式包括货币、资产或提供劳务。该指标根据会计资产负债表中有关项的期末数归纳计算填列。 ☚ 本年折旧 所有者权宜合计 ☛ 0000475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