豇豆栽培史history of cowpea growing豇豆属(Vigna Savi)是中国古代栽培的一种蔬粮兼用作物。古代有角豆、豆角、角角等别名。“豇”,古籍中亦写作“江”或“茳”。三国魏《广雅》:“胡豆,䜶䝄也”。明代李时珍认为“䜶䝄”即豇豆。 古代南北各地都有豇豆栽培,在台湾、广西等热带、亚热带省区栽培,四时均可有产品供应,间或有宿根者,春间即可采食。 史籍中所称的豇豆包括矮豇豆〔V.cylindrica(L.)Skeels〕、普通豇豆〔V.sinensis(L.)Savi〕和长豇豆〔V.sesquipedalis (L.) Fruwirth〕 3个种。在历史的早期栽培的主要是矮豇豆,山西省称为紫豇豆,史籍中将其与小豆相混淆,因此较少有明确的记载。隋代的文献中才首次提到普通豇豆。长豇豆出现较晚,明代文献中始见记载,史籍中常称之为裙带豆、罗裙带、长豆或带豆。元代以前,主要以豇豆的子粒充作粮食及制糕点馅。明代才开始成为蔬粮兼用作物,尤其是培育成长豇豆后,栽培豇豆的目的几乎主要是入蔬。因而不少地区专称入蔬的幼嫩豇豆为“菜豆”或“菜豇豆”。入清以后,菜用豇豆的栽培较多,各地逐渐培育成一些品种。如五月鲜、丝瓜青、盘香豇、鳗鲡豇等。 除内蒙古等高寒省区一年只能栽培一季外,从元代开始,绝大部分省区栽培豇豆均可两种两收: 谷雨前播种,农历六月种子老熟;采收老熟种子随即播种,至农历八月种子又可老熟。古人的经验,豇豆对土壤的要求不严格,沙石汙泥之地均可栽培,而且播种期比较灵活,生长期中管理也可较粗放,因此可用作救荒作物。豇豆的又一特点是性较耐荫,古代常将其与其他作物,如棉花、芋等间作。明清时期,江浙一带作为蔬菜栽培的豇豆则多选用土质疏松处,生长期中常浇以粪水。 古代除以豇豆的老熟子粒充粮、嫩豆荚入蔬外,其嫩茎叶偶尔也以之入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