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谥法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谥法即帝王、贵族、大臣、士大夫死后,依其生前事迹给予的称号。上古有号而无谥,周初始制谥法,秦始皇废而不用。自汉初恢复,以后帝王谥号,由礼官议上。贵族大臣死后定谥,唐宋两代由考功上行状,太常博士作谥议,若有名实不符者,给事中得骇奏再议。明清两代定谥属礼部。又士大夫死后由亲族门生故吏为立谥者称私谥。参阅宋苏洵《谥法》。 法则 法则纪 律(律条;规律) 柯 典 玉科 象则 式则 仪则 法程 程法 规则 刚则 宪则 宪极 道方 节度 ☚ 规则 规矩 ☛ 谥法 谥法评定谥号的规定、标准。谥是根据死者生前的表现定的,善行有美谥,恶行有恶谥。例如谥“文” 的皇帝一般在文德方面有建树,谥 “武” 的皇帝在武功方面有勋劳,而谥 “厉” 的皇帝就 一般是凶残无道的昏君。唐王彦威《丁頔谥议》: “古之圣王立谥法之议,所以彰善恶,垂劝戒,使 一字之褒宠,逾绂冕之赐,片言之贬辱,过市朝之刑,此邦家之礼典,而陛下劝惩之大柄也。” 生称名,称尊号,死称谥,不称名,所以谥法又叫易名礼或更名典。关于谥法的产生,有 “黄帝作谥说” 与 “周公制谥说”两种,但一般都认为谥法是始于周代。秦始皇统一中国后,为了禁止后人的议论批评,下令废除谥法。西汉初年又恢复,以后越衍越烈,唐宋两代发展到鼎盛阶段; 直至1911年辛亥革命推翻封建帝制才废除谥法。唐宋以前,谥法有褒有贬,元代取消了恶谥,而且赐谥芜滥。历朝对百官大臣的赐谥都有严格的规定,汉朝实行 “生无爵,死无谥” 制度,唐朝明确规定三品以上职事官员才有谥号。但是,没有赐谥资格的官员,可以靠建立特殊功勋来获得破格赐谥,如作战立功、孝子、大儒等。历朝谥法一般都以 《逸周书·谥法》作为标准,来评定谥号。宋代苏洵奉诏编定刘熙诸家谥法,删订而成《谥法》 一书,凡所取一百六十八谥,三百十一条,为后代封建礼家拟谥的标准。谥法从形式上看有赐谥、私谥、追谥、加谥、改谥、夺谥等名目 ☚ 谥号 赐谥 ☛ 谥法古代贵族死后依照其生前事迹,以“褒善贬恶”为名,评定称号,称为谥法。帝王谥号由礼官议上,臣下谥号由朝廷赐给。东汉以后民间有私谥。 谥法四卷。宋苏洵 (1009—1066)撰。洵字明允,眉山 (今四川省乐山市)人,宋代著名文学家苏轼及苏辙之父,人称老苏,自号老泉。与其子合称“三苏”,俱被列入“唐宋八大家”。年二十七始发愤为学,通六经百家之说,下笔顷刻数千言。官秘书省校书郎,著有《太常因革礼》一百卷,及《谥法》、《嘉珰集》。所谓“谥法”,即我国古代贵族死后,依其生前事迹评定一个称号,此法宋代尤为流行;且自周公所作《谥法》之后,历代言谥者如刘熙、沈约、贺琛、王彦威、苏冕等之书皆杂糅附益。故苏询奉诏编定六家谥法时,对《春秋广谥》及各代言谥之本详加考订,写成此书。书中共取一百六十八谥,三百十一条,其中新改者二十三条,新补者十七条,另有七去八类。对前代诸家旧文刊削甚多,较之诸家,义例最为严整。郑樵在《通志·谥略》中称其“断然有所去取,善恶有一定之论,实前人所不及。”并根据此书加以增补写成《谥略》。虽然书中亦不免疏失之处,如尧舜禹汤桀纣皆为帝王之名而非谥号,但老泉沿袭前讹,概行载入。书中所收僻字,后世已不再流传,难以辨认。但本书之斟酌损益及字义之审定均确有实据,故为礼家所宗。曾巩在为苏询所作的墓志上记载本书有三卷,故本书现行之四卷可能为后人所析。有墨海金壶本、珠丛别录本、明杨志仁刊本及《四库全书》本 《丛书集成初编》本。 谥法即记言体史书《逸周书》卷6之《谥法篇》。 谥法议定谥号的一套规定、方法。 谥法见“谥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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