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性规范执行法的调整性职能的法律规范,是命令性规范的一种,其使命在于用法律上规定人们权利、义务的手段把社会关系理顺、建立适合于统治阶级利益和市场正常生活需要的法律秩序。由假定和处理两因素构成。假定指明规范适用的条件,处理指明规范的内容,即关于主体权利和义务的安排。从法的专门法律职能划分为调整性职能和保护性职能的角度把法律规范划分为调整性规范和保护性规范两种,这两种规范往往结合起来发挥作用,这时法律规范的逻辑结构;假定、处理、制裁三因素即可具备。根据确定主体权利和义务的不同方式,调整性规范可分为义务性规范、禁止性规范和授权性规范。 调整性规范通过直接规定法律关系参加者的权利和义务的途经来调整社会关系的命令性规范。由假定和处理两因素构成。假定指明规范的生效条件,处理指明规范的内容即主体的权利和义务。主要作用在于规定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根据确定主体权利、义务方式的不同,调整性规范可分为义务性规范、禁止性规范和授权性规范。从法的职能的角度划分法律规范,可分为调整性规范和保护性规范。调整性规范和保护性规范往往结合起来发挥作用。当它们结合起来时,表现为逻辑性规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