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示汇报制度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制度之一。人民调解委员会应当定期地将民间纠纷的发展情况、特点及规律,发生纠纷的主要原因,调解委员会解决纠纷的情况等向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汇报反映,遇到疑难问题时,应当随时向其所属的基层人民政府和基层人民法院及法庭请示汇报,请求研究解答,帮助人民调解委员会解决调解中的困难,指出处理方法。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下达成的调解协议,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基层人民政府、基层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违背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应当予以纠正。请示汇报制度对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督促和领导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基层人民政府和基层人民法院监督、指导和帮助人民调解委员会认真贯彻法律,正确解决纠纷等项工作,对推动人民调解工作的顺利开展,提高调解委员会的工作水平均起着极为重要的作用。 请示汇报制度 请示汇报制度下级对上级、下级机构对上级机构请示工作和汇报工作情况的制度。缘起中国共产党基层支部的组织制度之一,即党支部对在自己职权范围内的问题要独立负责解决,但遇到重大问题或超越职权范围的问题,必须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汇报;党支部的工作也要定期向上级组织汇报;遇有紧急或特殊情况要及时请示汇报。这种工作制度适用于一切上下级关系。从信息论角度看,这是社会组织内部互通讯息,相互沟通情况的一种交流,有助于组织内部的协调发展。 ☚ 资产阶级民主 竞选 ☛ 0000329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