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理由程序行政机关就其所作的某项结论或决定的事实根据、法律依据或其它理由,对有关相对人予以说明的程序。行政机关是执法机关,当它把法律、法规具体适用于某人、某事时,有必要说明这样作的法律根据和事实根据。说明理由程序的设定,是为了保障行政机关依法,并使相对人得以对行政机关实行监督和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说明理由是法律法规所要求的,说明理由程序便是法定程序。行政机关违反法定程序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可能是无效的。在行政诉讼中,人民法院可以撤销或部分撤销该违反法定程序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