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详议官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详议官官名。简称“议官”。宋太宗淳化二年(991)于禁中增置审刑院,下设详议官六人,以京朝官充任,与知院共同详谳大理寺所断案牍,写出书面意见,奏报中书,再由中书奏请皇帝论决。神宗元丰三年(1080),审刑院并归刑部,详议官亦转为刑部属官。 详议官 详议官官名。宋代置。掌审理刑案。《宋史·职官志三》:“熙宁三年 (公元1070年)诏: ‘详议、详断、详覆官,初入以三年为任,次以30月为任,欲出者听前任满半年指缺注官,满三任者堂除。’” ☚ 详覆官 详断官 ☛ 详议官官名。(1)宋初置于审刑院,审刑院并入刑部后详议官改属刑部。参见“审刑院”。(2)北宋大观初置于尚书省议礼局,掌议定礼制。参见“礼制局”。(3)南宋都督府等属官,掌参议军事,后改称“咨议参军”,见该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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