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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词 词类活用
类别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释义

词类活用

指在古汉语中, 有些词在句子里可以临时改变原有的语法功能, 具备另一类词的语法功能的现象。如《公羊传 ·庄公十三年》:“曹子手剑而从之。”“手”本是名词, 但在句中带了宾语 “剑”, 具有了动词的性质, 已由名词活用为动词,是 “拿”的意思。古汉语中比较常见的词类活用现象有名词的使动用法、名词的意动用法、 名词活用为一般动词、 形容词的使动用法、形容词的意动用法、形容词活用为一般动词、形容词活用为名词、动词活用为名词、数词活用为动词等。

词类活用

词类活用

汉语的词是有定类的。根据词义和语法功能的不同,古代汉语的实词可以分为名词、动词、形容词、数词、量词等类。某个词属于哪一类词一般比较固定,各类词在句中充当什么成分也有一定的分工。比如名词经常作主语、宾语和定语,动词经常作谓语,形容词经常作定语、状语和谓语,数词经常作定语等。这些词类的基本功能古今相同。
但是,在古代汉语里,某些词可以按照一定的语言习惯灵活运用,临时改变它的句法功能,使之具有其他类词的特点和语法功能。词的这种临时的特点和语法功能叫做“词类活用”。如“肘”本是名词,指人体上臂与前臂相接处向外凸起的部分。但在《左传·成公二年》“从左右,皆肘之”一句中,“肘”临时用作动词,是“用肘制止”的意思。
在上古汉语里,词类活用的情况比现代汉语多一些。比较常见的有名词活用为动词,形容词活用为动词或名词,数词活用为动词,名词用作状语,以及名词、动词、形容词的使动用法,名词、形容词的意动用法等。参见“名词的活用”“形容词的活用”“动词的活用”“数词的活用”“使动用法”“动词使动用法”“形容词使动用法”“名词使动用法”条。
有些语法学家认为形容词、动词活用为名词是一种中心词的省略,或“定语代替以名词为中心词的偏正词组”;有些语法学家认为形容词、动词可以充当主语或宾语(即词性并未改变),因而不算作词类活用。

☚ 兼词   名词的活用 ☛

词类活用

指本属甲类的词,在一定的语言环境中,临时具有乙类词的语法功能的语言现象。如《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 “左右欲刃相如。” “刃”本为名词,在这里作谓语,同能愿动词“欲”结合,并带了宾语“相如”,具备了动词的语法功能。词活用后,往往既保留了原义,又增加了新义。如“刃”的名词意义是“兵刃”,活用后为“用兵刃杀”之义。有人把某些代词不改变词性而只临时改变指称对象的语言现象也叫作活用。如柳宗元《捕蛇者说》: “蒋氏大戚,汪洋出涕曰: ‘君将哀而生之乎?’”“之”由第三人称代词活用为第一人称代词。词类活用是实词具有的现象,一般有名词的活用、动词的活用、形容词的活用、代词的活用、数词的活用五种。辨别活用的方法,一是要考察上下文意,二是要分析该词所处的语言环境,看其是否改变了所属词类的语法功能。

词类活用

词类活用

为解释汉语中词类和句子成分不一一对应的事实,陈承泽《国文法草创》、吕叔湘《中国文法要略》等著作提出了“词类活用” 的理论,明确地分别了 “本用”和“活用”以及各自的地位和范围。陈承泽说: “各字应归入之字类,必从其本用定之,而不从其活用定之,乃得谓之字论上之字类,实用上方有相当之价值。”他所规定的活用范围是: 名词用作定语时,活用为形容词;动词、形容词用作主语、宾语时,活用为名词;形容词、动词用作状语时,活用为副词; 名词用作谓语时,活用为动词。吕叔湘说: “一个词可以分别本用和活用,例如名词是用作词组里的端词、词结里的主语、动词的止词或补词的时候多,动词是用作词结里的谓语的时候多,形容词是用作词组里的加语或词结里的谓语的时候多,限制词是用作词组里的加语的时候多,这样用法就是他们的本用,无须特别注意。此外的用法就算活用。”王力在《中国文法学初探》、《中国现代语法》等论著中提出“词的变性”学说,与“词类活用”说的精神大致相同,只是他所分别的是“本性”“正常用法”和“变性”,而不叫 “本用” 和 “活用”。“词类活用”学说以及“词的变性”学说,就其解决问题的能力而言,并没有超越“词类通假”说,或者说,它们的解释能力是一样的。不同的地方在于:它是以词有定类为基础的,甲类词活用为乙类词,仍然是甲类词,并未变为乙类词。但既然差不多每一类实词都有两种以上的句法功能,即都有活用的问题,而且这所谓 “活用”并非个别的特例,那么,“本用”“活用”的分别到底有多少意义就仍然是很值得怀疑的。解放以后尤其是70、80年代以来的许多教材大都同时使用 “兼类”(“一词多类”)和“活用”两个概念,把活用的范围缩小为因修辞需要而偶尔一用的情况。如胡裕树主编《现代汉语》:“甲类词在特定的条件下,为了修辞上的需要,偶尔用作乙类词,这是活用。例如鲁迅的一篇杂文 《中华民国的新“堂·吉诃德”们》中有 ‘这一切等等,确是十分堂·吉诃德的了’‘堂·吉诃德’ 是名词,这里活用作形容词。活用不属兼类,也不改变原来的词性。”黄伯荣、廖序东主编《现代汉语》:“词的活用不是兼类。甲类词在特定的条件下,为了表达上的需要,偶尔用作乙类,这叫 ‘词的活用’。”这样的 “活用”学说和陈承泽等的“活用”学说可以说有了本质上的区别。参见 “词类通假”“名物化”。

☚ 动字假借   词性活用 ☛
词类活用

词类活用cilei huoyong

语法学术语。在古代汉语里,某些词可以按照一定的语言习惯或修辞需要灵活运用,在句中临时具有另一类词的语法功能,相应具有某一新的意义,词的这种临时的灵活的运用叫词类活用。动词的使动用法和为动用法,虽没有改变词性,但因为它用法特殊, 一般也列入活用范畴。通常所说的词类活用及其一般规律:(一)名词活用1.活用为一般动词。这种情况比较普遍。名词被用如动词后,原有的名词意义并没有消失,活用后的意义仍和它密切相关,只是增加了和上下文相适应的动词意义。一般规律为:a.名词后带补语。如:“牛山之木尝美矣,以其郊于大国也,斧斤伐之,可以为美乎?”(孟子·告子上)“郊于大国”是处在大城市的郊外。b.名词前有副词。如:“从左右,皆肘之”“皆肘之”,都用胳膊肘撞他。c.名词前有能愿动词。如:“非能水也。”(苟子·劝学)“能水”,能游泳。d.“而”字连接名词和别的动词或动词性短语。如:“孟尝君怪其疾也,衣冠而见之。”(战国策·齐策)“衣冠而见之”,穿好衣服、戴好帽子去见他。e.名词前有结构助词“所”。如:“置人所罾鱼腹中。”(史记·陈涉世家)“所罾”,所捕捉。f.名词后有代词。如:“驴不胜怒,蹄之。”(柳宗元:三戒)“蹄之”,用蹄子踢它(老虎)。g.两个名词连用,它们之间又非偏正、联合、复指关系,也非叠字。如: “乃丹书帛曰:‘陈胜王’。”(史记·陈涉世家)“陈胜王”,陈胜做王。以上情况,名词活用为一般动词。2.活用为使动词。名词用如动词,带上宾语,并且使宾语成为这个名词所代表的人或事物,就是名词的使动用法。如:“吾见申叔、夫子所谓生死而肉骨也。”(左传·襄公二十五年)“肉骨”,使枯骨长出肉。3.活用为意动词。主语在主观意念上把宾语所代表的人或事物看成用作意动的这个名词所代表的人或事物,就是名词的意动用法。换言之,就是主语认为宾语具有用作意动的名词所表示的人或事物的特点。一般可以译作“把……当作……”或“认为……是……”。如“〔云〕友风而子雨。”(荀子·赋篇)“友风”,以风为友;“子雨”,以雨为子。意动用法是意念上的看,表达的是“认为”“当作”的意思;使动用法具有使令意义,是使宾语成为什么。这是二者的根本不同之处,可以作为判别的主要依据。4.直接作状语。古汉语中名词直接修饰动词,充当状语。用作状语的名词可以认为具有副词的功用。有下列几种情况:a.表示行为的工具、方式或处所。如:“箕畚运于渤海之尾。”(列子·愚公移山)”箕畚”,用箕畚。表工具。“众辱之曰:‘信能死,刺我;不能死,出我袴下。’。”(史记·淮阴侯列传)“众”,当众。表方式。“卒廷见相如。”(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廷”,在朝廷上,表处所。b.表示对人对事物的态度、方式。如:“吾得兄事之。”(史记·项羽本纪)“兄”,以兄礼。c.表示动作行为的特征状态。如:“豕人立而啼。”(左传·庄公八年)“人”,象人一样地。d.方位名词作状语,表示动作、行为的方向。如:“始皇东游。”(史记·秦始皇本纪)“东”,向东。c.时间名词作状语。“岁赋其二。”(柳宗元:捕蛇者说)“岁”,每年。“周之子孙日失其序。”(左传·隐公十一年)“日”,一天天地。“族庖月更刀,折也。”(庄子·养生至)“月”,每月。(二)动词活用。1.活用为名词。如:“殚其地之出,竭其庐之入。”(柳宗元·捕蛇者说)“出”,出产的东西;“入”收入的财物。2.使动用法。如:“欲因此时降武。”(汉书·苏武传)“降武”,使苏武投降。3.意动用法。多为表示心理活动的动词。如:“则耻师焉。”(韩愈:师说)“耻师”,以从师学习为可耻。4.为动用法。动词表示为(替)宾语或对宾语施行某一动作,可译为“为(对)……”。如:“等死,死国可乎?”(史记·陈涉世家)“死国”,为国家大事而死。(三)形容词活用。1.活用为名词。用作名词的形容词表示具有这一性质状态的人或物。翻译时一般要补出中心词(名词),而以这个形容词作定语。如:“将军身披坚执锐。”(史记·陈涉世家)“坚”,坚韧的铠甲;“锐”,锐利的武器。2.用为一般动词。如:“楚左尹项伯者,素善留侯张良。”(史记·项羽本纪)“善”,交好。3.使动用法。如:“于是废先王之道,燔百家之官,以愚黔首。”“愚”,使黔首愚昧。(贾谊:过秦论)4.意动用法。如:“单于壮其节。”(汉书·苏武传)“壮”,以其节为壮。5.为动用法。如:“公子为人仁而下士。”“下士”,对士人谦卑。(四)数词用如动词。如:“不一其宪令。”(韩非子·定法)“一”,统一。
现代汉语里也有词类活用现象,如“铁了心”、“丰富词汇”,但是远不及古代汉语,特别是上古汉语那样多。古汉语中普通名词用作状语的现象偶尔在一些成语中还有保留,如“瓜分”、“星罗棋布”、“狼吞虎咽”、“道听途说”等。词类活用与词的兼类不同。词类活用是一个词临时活用为另一类词,而原来词的属性不变;词的兼类是一个词经常具有几类词的语法功能,即一个词兼具几种词性(参见“词的兼类”条)。

☚ 词缀   词的兼类 ☛
词类活用

词类活用Cilei huoyong

为了适应某种修辞的需要,临时把甲类词当乙类词用的现象,叫词类活用。如“其次便是一同去放牛,但或者因为高等动物了的缘故吧!黄牛水牛都欺生,敢于欺侮我。”“高等动物”是名词,名词不能带“了”“着”“过”等助词,这里把名词加上了“了”,是临时借用名词作动词用。又如“这一切等等,确是十分堂·吉诃德的了。”“堂·吉诃德”是名词,前面加上副词“十分”,后面加上“的了”,是临时把名词作形容词用。这种活用的词只是临时借过来用一下, 并不改变原来的词性, 不属于兼类。

☚ 词的兼类   句法 ☛

词类活用

甲类词在特定条件下,为适应表达的需要,临时用作乙类词。如“老栓,就是运气了你”(鲁迅《药》)中的“运气”,本是形容词,这里临时用作动词。语法功能具有临时性还是经常性,是区别词类活用与词的兼类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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