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完成量指设计人员在一定时期内所完成的有关设计的数量指标。包括设计项目数,建筑面积和投资额。 一、设计项目分大项和子项,同一场地、同一建设单位,同一次委托的建设项目为一个大项,独立的建筑物或构筑物为一个子项。扩初设计按大项计算,施工图设计按子项计算。大项和子项应分别计算项目数,两者不能合并相加。 二、建筑面积按报告期内完成施工图设计的建筑面积计算,以批准的概算为准。在总建筑面积中,套复用标准通用设计项目的应表明为“套复用面积”。 三、投资额按报告期完成各阶段设计项目的投资额计算。初设投资额只计算报告期内完成初步设计项目的投资额,不计算报告期内完成部分施工图和全部施工图的初设项目的投资额。施工图设计投资额以批准的概算或修正概算为准进行计算。 |